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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棄】信任與誓言的詮釋-新中橫塔塔加

WADE又出了一篇讓人感動的好文
每次看你寫的文章後,都讓我感覺沒去很浪費300K一次 塔塔加又一次
持續下去!!!武領的時候我們在一起參加吧 加油了

ALEX10907 wrote:

想請問~只有住在"士林&北投"的車友才能加入嗎?

當然不是。

只要你喜歡騎車,喜歡熱鬧,都歡迎加入我們。
不過要是你住比較遠,就是得比住附近的人早起出發就是了。
我們車隊也是很多非士林北投地區的唷!
像是土城、板橋、中和、大同區、大安區....etc都有林北的車友。

歡迎您來一起騎唷!
沾醬油之王就是我
樓主發文已過12小時了
那個主角"她"勒
不知有無瞧見這篇.....
barracuda wrote:
樓主發文已過12小時...(恕刪)

我已經通知了,應該在看了
所以.........................................................

Come on Everybody, say with me~~~~
嫁給他嫁給他
lin_yuting wrote:
我已經通知了,應該在...(恕刪)


好吧
到時候介紹人算你一份好了....


考慮是對的..決定是錯的..
對是對在思想..錯是錯在感覺..
文字來自思想..心靈創造感覺..
屬於印記或傷痕的文字..和屬於幻影的心靈..
因為
他不存在..也不代表存在..

Xurast, The Reflection

Xurast wrote:
考慮是對的..決定是錯的..
對是對在思想..錯是錯在感覺..

求婚是對的...
對是對在思想...

他存在...他存在...

嫁給他~嫁給他~
我的單車五寶 阿火(改裝中)‧小壞‧阿路仔‧阿草‧艾勒岡
細膩的文句彷彿一同參與了這場盛事
好文章+1
嫁給他嫁給他+1
lin_yuting wrote:
Come on Everybody, say with me~~~~
嫁給他嫁給他

garylai wrote:
嫁給他~嫁給他~

大未來 wrote:
Come on Everybody, say with me~~~~
嫁給他嫁給他

jazzjazz wrote:
Come on Everybody, say with me~~~~
嫁給他嫁給他




我~~願~~~~意~~~~~






根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又有兩人以上之證人,在此,我正式宣佈Wade與逛逛正式成為合法夫妻。

新郎,您可以吻新娘了!!!

























Come on everybody, yell with me

拉基~~~拉基~~~~拉基~~~~~~~~~~
沾醬油之王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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