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部分不實言論與惡意指控,相關案件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已正式對本人作成不起訴處分;後續對方提出再議,亦經檢察官審核認定「無理由」。
法律從來不是情緒發洩的工具,更不是拿來包裝個人偏執與報復心態的舞台。
很遺憾,有些人即便在司法結果已相當明確後,仍選擇持續透過網路、公開平台及各種影射方式散布不實內容,試圖以輿論取代證據、以情緒凌駕法律。
但成年人最基本的修養,應該是學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而不是在結果不如預期時,繼續用失控的方式消耗他人名譽與社會信任。
本人一路以來始終保持沉默,不代表默許,更不代表軟弱。
只是我始終相信,真正有教養的人,不需要用最低劣的方式證明自己;而真正有格局的人,也不會把無知與衝動,誤認成所謂的正義。
在此,本人正式聲明:
一、本人已持續完整蒐集所有相關證據,包括貼文、留言、訊息、限時動態及相關紀錄。
二、任何後續持續散布不實言論、影射、惡意攻擊或損害本人名譽之行為,將依法追究到底。
三、本人對於任何持續侵害人格權與商譽之行為,決不寬貸。
這世界或許允許情緒,但法律講求證據;社群或許充滿雜音,但真相從來不靠聲量決定。
至於那些始終分不清「事實」與「幻想」的人,終究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邱薇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