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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坦克受教了🔥】新車竟是庫存車!車商惡意刷卡、拒給審閱期,判決我心碎...
下層這樣搞,新任帥哥不知道知不知情?
#車非常好開、車友大多都很棒!
#有毛病的狀況不會轉賣,避免下一個承擔風險的車友
正文:
各位網友大家好,這次因為種種經歷提起司法處理,但有證據又如何…?判決的結果只能默哀。想把整個過程和法律爭議公開,提醒更多消費者。
一、 😱 締約過程比詐騙集團還硬? 3 小時定案,未經授權強刷 5 萬!
1.惡意刷卡: 業務在未經明確授權下,就逕自刷了 5 萬元。當下質問業務,自己也坦承「可能是剛有一團混亂,對不起」 就帶過了…!後續更告知不可退!
2.時間壓力: 從試駕到簽約,整個過程只有約 3 小時。根本沒時間仔細看合約細節,就算提到審閱期,也回覆沒有!
「有證」
《公平交易法》第25條:以未經授權之方式逕自刷卡並強加不公平交易條件,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11條、第11-1條:未提供合理契約審閱期,
且以強勢交易方式進行,違反誠信與資訊揭露義務。
二、 💔 承諾 8-9 月新車,交車竟是 6 月份庫存車!價值重大減損
1. 口頭承諾為鐵證: 業務曾明確承諾,交付的車輛會是「2023 年 8 至 9 月出廠的新車」。就是因為這個保證才簽約的!
2. 事實不符: 但最後交付給我的,竟是「2023 年 6 月出廠的車」。這與承諾的 8-9 月出廠有明顯的落差。
2024/01/31交車。
3. 價值減損證明: 某產物保險的函文,證實製照年月與發照年月相差 6 個月以上的車輛,會被系統註記為**「庫存車」。這證明該車輛在客觀上就存在重大價值瑕疵**,並非主觀臆測。
直接被砍15-20%的價值!
4. 瑕疵頻傳: 交車後數日,車輛就開始發生煞車作動不順、發出異音等問題。猶如老機車或公車煞車的尖銳聲…這輛車在短短數月內,還有各種小毛病問題多次進廠檢修,與技師不懈的找問題後終於測出及更換不同零件修復,但對方律師卻在法庭上說出於善意才幫忙更換,混淆視聽!
「有證」
依《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雖該承諾未載於書面契約,然被上訴人於後續對話中已明
確承認曾為此保證,且其承諾已足以使上訴人合理期待交車時程,足以證明該口頭約定確實存在,並應被視為雙方合意之一部分,對當事人雙方均具法律拘束力。
三、很厲害!超公平!
1.不對等的訴訟程序: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法x在未要求對方提供更多證據的情況下,仍採納了對方簡略的口頭陳述,並做出得心證不利於我方的判決。這讓人質疑,舉證責任的平等原則是否受到公平對待。「第一場聽說⋯法x上過新聞,收x出國遊玩之一」
回想有一個更不合理:最莫名有一句白話文…我們提的是對人不是對企業?(OS:我到底是跟誰買的車…)
2. 嚴峻的二審挑戰: 二審在審理過程中,對我方依《消保法》第 11-1 條、或依《民法》第 92 條主張詐欺的關鍵法律論述,法x更表示了明顯不採納的立場。甚至對我方出示的錄音、保險函等關鍵證據的證明提出質疑。「第二場聽說⋯法x更是赫赫有名,曾經七匹狼x女孩案,(陳月x)如網路所言,完全無視證據及內容,直接強勢還會發脾氣把相關法條一一給去掉!」
可能忙碌,但不至於沒看內容,結果還真的…讓人傻眼。
3. 企業推卸責任的態度: 車商竟在法庭上以**「相關人員均已離職」**為由,試圖規避對業務欺瞞行為的責任。這顯示出一個大型企業在發生糾紛後,缺乏解決問題的誠意,令人感到憤怒與無助。
「那部門跟之前尾牙上台演講似乎是同個部門的⋯」
📣 結論:懇請社會公評
從頭至今約兩年,已用盡所有力量提供證據(一大堆,但又如何?車子硬,後台更硬!)
能找到法條(何止上述,至少有10條可定)
詢問的律師也都說要注意某x,但最後的結果讓我們心力憔悴…
總之,請三思多注意!
總之,請三思多注意!
總之,請三思多注意!
#基於後台非常硬,樓主不自殺聲明
「本人目前身心健康,情緒穩定,生活愉快,並無任何心理疾病史或自殺傾向。」
「本人近期並無遭遇重大財務困難或家庭變故,生活規律正常。」
「本人在此鄭重聲明:絕無任何自我傷害或自殺的意圖與計畫。」
「如果本人在此聲明發出之後,發生任何意外、疾病、失蹤、或非自然死亡(包含但不限於:墜樓、車禍、溺水、食物中毒、被人身攻擊、或『被自殺』等情況),皆非出於本人意願。」
——更——
統一回覆-問心無愧,GO之前真的要好好做功課!
刷卡:業務告知要以優惠的價格再去跟主管請示再回來討論,沒想到就自己刷了,後續才有上述所言回來道歉
3小時:指的是看所有相關車型(並沒有提前對這台做功課,只知道車很硬,實際簽約不到30分鐘)
證據:無法公開公審,有對造問題。
案號:無法公開公審,有對造問題。
年月:這確實問到,無論公家或自營,都有一本冊子,而且保險也是公定,網路隨便查都還是查得到庫存車的折舊率…
但重點是,業務承諾但最後給的卻跟承諾不同,交付的又一堆毛病,「保固內都會免費修」如為當事人,作何感想?買來修的?
論壇有各大好手:小弟在這受教的了!(上述若帶有感情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