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添購第二輛車子,我和女王各有一輛車子可使用,所以岳父那輛原本偶爾會給女王使用的老960準備正式退役,我原本要幫忙處理,不料昨天女王說我岳父昨天告訴她「年初岳父在買V60的時候,看車的時候 Volvo 業務曾表示如果把960換掉,他願意折十萬」!女王說到這兒一副很怨懟的樣子,表示當初要不是我岳父為了暫時要讓她有車開,就可以省下十萬塊的購車費用。(話中話就是:「因為你太晚買車,所以讓爸爸損失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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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的看法是,所謂的「折十萬」其實只是業代的話術,為了讓客人有「只有我(因為是Volvo的老客戶)才能便宜這麼多」的感覺,提高客戶購買的意願。因為十萬元實在是超出960(1996年年底出廠)正常的二手行情太多,所以在我看來,那只是業代把可以有的折價空間換個方式呈現出來而已(也就是maybe原本V60就可折七八萬,業代再加上960的中古殘值,然後告訴客戶換車可折十萬)。當然,就算我這樣想,但女王和岳父心中那種「損失十萬」的情緒恐怕仍然不容易抹平。
對於自己無故背上「害別人損失十萬」的罪名,老實說,我很不爽

(在我岳父年初考慮買V60的那段時間,我從未主動要求我岳父不要把舊車賣掉),但如果真的可以折十萬--儘管我不相信--,那麼確實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這樣的道德責任。因此我想,到底是不是真的可以折十萬,就讓事實說話好了。最近版上如果有人要買車的話,可以問問看有沒有那個業代願意因為你有一輛中古的960,願意在原本就肯給的折讓空間外,額外再多折十萬的。如果真的有這樣的單,那請傳訊息給小弟,我負責把這輛車過戶給你,那十萬塊我們對分。
這算是一個互蒙其利的提議,欲購車的朋友平白賺到五萬,我的話,頂多再多貼五萬給岳父,說我幫他用十萬塊把車賣出去,就可卸下我的道德重擔。假使不成,那適足以說明我上面的想法是對的:「一切都是業務的話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