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午五點...時速約20~30通過一個十字路口~右腳是在剎車踏板上...突然左前方出現了一團影子~不意外的馬上飛到我面前...下意識馬上把煞車踩到底...但是還是...碰!駕著綿羊的阿伯好一個轉身落地了...當下趕快報警叫救護車...還好阿伯只有傷到腳~馬上送醫...到醫院做了筆錄...詢問阿伯的狀況...縫了六針~應該是跌倒時被機車割傷的...剩下沒啥大礙~保桿有些損傷...不知道修復要花多少$不過人平安沒事才是重點...在此希望大家行車都能平安!
snailmd wrote:那個路口因為沒有紅綠...(恕刪) 是阿~我那時候油門放到剩下不到30km/h...右腳煞車預備...哪知道阿伯竟然以超過40km/h的速度不顧一切的飛出來...煞車踩到底了...還是"碰"了一聲...然後我就囧了= =+
一定要非常小心!我前年八月也是駕車跟一臺歐巴桑騎的機車擦撞,當時我也緊急送將歐巴桑送醫,還在醫院陪他等他兒子與媳婦來。過程中大家態度都很好,我也表明會再去探訪。之後得知歐巴桑鎖骨輕微裂傷(跌倒時被自己機車壓到,當天即出院,沒縫針),打了幾通電話給他兒子,兒子都說不必麻煩沒關係,過了半年後,收到法院傳票,才知道我被告過失傷害與偽造文書!先到到警局談和解,一開口就是三十五萬!所有官方報告都指明我無過失,我也表明我願意負擔兩萬元慰問金,其他醫療費用可以替他們申請保險理賠。但對方說不要就不要,就是要我自己掏錢,聽到兩萬元還嗤之以鼻!我說就算三十五萬也該提出單據,但他們完全沒有證明。只說因為出車禍沒上班三個月,還請看護照料(但始終沒有證明),後來不理他,想說那大家法院見, 對方居然一路告到高等法院,最後我以無過失定讞。雖然最後沒花冤枉錢,但半年多的精神折磨以及跑法院,跑調解委員會,跑裁決所也是非常氣人。所以務必請板主將所有證據保全,千萬不要掉以輕心!照片中看不出該條路口何為幹道,另外您說機車從左邊飛出,但照片上機車最後是躺在您右前方,您撞擊損壞的地方也是右前保桿。這部份會比較讓人擔心,是否對方已從您面前行駛過您才撞上對方?總之,在等交通大隊的報告前,就趕緊先去探望一下阿伯吧!展現出您的誠意,簽下和解書最重要。千萬不要不理不睬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