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幫姑姑定下RAV4後,媽媽也想要換車,S40最後雀屏中選,但是排單要排到明年2月份,
但根據業務講,附帶條款都寫上優惠購車若取消則要補差價,這對購車者來說實在不公平,如果到時變便宜並不會退我們錢,但取消優惠卻要補差價,針對這一點實在讓人有點........大家覺得呢?
個人覺得總公司應該以"訂車日"明確告訴業務才是,感覺上才是對消費者比較公平,業務也比較好說明~
這樣以品牌行銷而言,要與其他進口車公司不一樣的話,更能凸顯VOLVO一貫踏實的形象吧!
kevin731 wrote:
繼幫姑姑定下RAV4...(恕刪)
我是11月底訂車的,業代沒說要補差價;我的交車時間也沒有很明確,只知道大約3月份的時候...
我簽訂車單的時候有翻到背面看,有一條是有關差價的規定,意思是說價錢以現在訂車時價錢為主,不用再補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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