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fishcat wrote:
To 各位大大
有些...(恕刪)
只要事故是真的,縱使第一時間疏忽未報案,
警方是不能拒絕受理你們的報案,
個人覺得差別在於,
第一時間通知警方,
警方到場看撞痕、看散落物、看煞車痕等跡證,除非是擺出來而且擺的很真實,
警方通常就"當作"是真的車禍。
當然,國道上應該是擺不出假案。
事後報案,
現場跡證沒啦,只剩兩車的受損痕跡,和雙方駕駛人的陳述,
這時候你們雙方就要讓警方信服車禍是真的,就看你們雙方怎麼舉證讓警方相信了。
而且,沒有現場拍照確認受損範圍,怎麼說服保險公司和警方那些撞痕和傷勢是在現場造成,不是另外的車禍或事件造成的??
很多案件保險公司叫兩台車子拿來擺在一起比對,保險公司內的專業人士就知道"內情"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