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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定速駕駛疑恍神 自撞工程車送醫

感覺這些功能配備即便再先進,最終還是要回歸到使用者本身
科技配備可以做為多一到警惕和防護
但駕駛行駛在路上就有一份交通安全的責任在
真的不要輕忽大意,以為有這些科技就可以螺絲放太鬆
不要拿命去換道路測試⋯⋯
其實我覺得吧,VOLVO的說明書上是有寫的,速度差在六十公里以內是可以避免碰撞,超過六十是可以降低碰撞衝擊度。人家白紙黑字寫的,覺得他不夠好不夠先進就不要買(甚至考慮買)吧!我上個月剛買的XC60 的T5,不過我是在大陸所以版本跟台灣的不一樣,但是安全系統基本上是一樣的。我也發現了遇到靜止比如停紅燈的車子他會很晚很晚才煞車,晚到當我覺得不煞車要來不及的時候他才介入比我好狠的煞下去,最後當然是沒撞上去,但是我估計那時候的時速應該是在六十以內的。

至於前面有幾位朋友一直在說Tesla多好多好,那你們大可去買Tesla啊,何必在這裡說三道四?既然VOLVO無法符合你的需求,放棄他不是最好的答案嗎?

不過我覺得VOLVO原廠應該加強車主的教育訓練,應該有義務告訴車主事實上這套系統是有罩門的。我相信很多車主看了網路上的評測都只提到他的輔助駕駛跟自動防碰撞這些安全機制,覺得很神奇,以為自己開了VOLVO就無敵了,就不會發生碰撞了。但是我就沒看過哪個評測告訴大家遇到靜止的東西,時速超過六十基本就無法避免碰撞了。(當然啦,一般評測都會故意在時速四十到五十之間來做,都成功煞住了,讓觀眾以為他是沒有時速限制的)。我覺得VOLVO真的應該在交車的時候要求業務要主動告知車主這個限制,而不是出事之後搬出說明書說: see, I told you。

總體來說我對PA2 是很滿意的,開高速公路真的很省力,省精神。是個好東西。

valent_feng wrote:
其實我覺得吧,VOLVO...(恕刪)

的確,這些配備不能開玩笑
出事基本上都是車主沒注意,畢竟都只是駕駛"輔助"系統
上次在日本租到propiolt,租車公司也是強調要教學如何使用
在無法溝通情況下,還要簽切結書說不行使用這項功能
否則有保險的問題
阿銘啊 wrote:
快撞上靜止的東西不是(恕刪)

時速40以上就很難煞了.....還是要靠車主自已注意
ming0722 wrote:
我最近查了很多資料,(恕刪)

就我能找到最近的相關討論來說(四個月前),Audi的level 3 Traffic Jam Pilot仍然沒推出。在美國法令不給過,車輛連此功能所需的硬體都沒裝,而在德國則是軟體仍然沒上線。
不過現在看起來,特斯拉經過幾次更新以後功能已經較當初audi TJP所宣稱能提供的還要多了...
很好奇為甚麼依照SAE定義autopilot還不是L3而TJP是,單純只是因為TJP保證在有限情況下能讓車主不需要監視路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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