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看下來覺得奇怪,為什麼不是針對對方或保險公司,
而是咬著保修廠說理賠出問題??
另外肇事責任真的有釐清嘛?這可不是樓主說對方全責就全責。
只要對方肇事責任不是全責,理賠就會產生金額差異。
總之車修好了,但沒人付錢,當然要找車主啊...
如沒車體險就要用對方保險公司理賠維修,但要等責任釐清方可賠付,責任釐清有時要等一個月時間,保險公司要去警方查責任時需要當事人的查證書簽名跟用印才能去查責任,所以樓主等了一過多月才釐清責任。
等保險公司同意賠付維修時就可以安排進廠維修,維修完工後車廠會請車主簽乙方和解書,送件給保險公司時才會結案下款給車廠。
樓主這個案子,應該是上述流程已經跑過案子送保險公司後會被退件無法賠付,有可能是樓主是否還要提出其他賠償還喬不攏,財損賠付是車損跟其他損失要一起賠付無法單獨一項先作賠付,所以當車廠無法收到維修款項時就會向車主追討維修費,再請車主跟其他賠償一併向保險公司去做申請理賠。
通常車廠會給受害車主方便幫車主送件跟申請維修費用(車廠會承擔應收帳款下款時間),不然是要跟車主收取維修費用再請車主自行跟保險公司作申請。
以上參考,在原廠做20年的車險理賠建議。
chenglap wrote:
2024年6月初,我們因遭遇車禍事故,對方肇事方A全責。考量到車輛長期在新北凱悅保養(最近一次保養於同年4月完成),便選擇在同一車廠進行車損理賠與後續維修,沒想到這卻成為一連串糾紛的開端。
事件經過
車禍發生與理賠初步確認
車禍發生當下,肇事者A同意負全責並簽字證明。然而,隨後聯絡對方產險公司時卻困難重重,A方遲遲不完成保險手續,導致修車進度受阻。我們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於7月初才成功讓肇事者完成理賠書用印,產險公司也確認賠付,允許車廠維修。
litterfeng wrote:
樓主這個案子,應該是上述流程已經跑過案子送保險公司後會被退件無法賠付,有可能是樓主是否還要提出其他賠償還喬不攏,財損賠付是車損跟其他損失要一起賠付無法單獨一項先作賠付,所以當車廠無法收到維修款項時就會向車主追討維修費,再請車主跟其他賠償一併向保險公司去做申請理賠。
我想到一種可能,
是不是也非對方保險公司的問題?
而是對方保險公司後來查出對方酒駕或毒駕, 對方的保險公司也因此不理賠.
變成樓主要去跟對方直接要理賠.
但對方可能爛命一條, 要錢沒有,
只好只能找車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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