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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 破相,BMW 肇事逃逸(6/17 警察捉到兇手)

進收費站前開ETC開內側車道很正常啊
有去高速公路警察局報案了嗎?
有的話比對時間找到對方的機會應該很大
除非保險公司懶得找...

有保險吧
沒有就要......

祝你新車之後一切平安

小弟牽的volvo新車也是在前三個月出險兩次......

myths wrote:
感謝大家關心諸多車友...(恕刪)


是好是壞,勇於面對~
現在肇事怎麼都這樣啊,

一些行車紀錄器po出來的.....

逼停拿球棒下車的,追車的,手揚棍子的,

說真的,

搞的自己都不太敢按喇叭了!!

myths wrote:
思考很久,還是放上來...(恕刪)


這個算是雨夜視線不佳造成超車時車距判斷錯誤而撞到的吧!!
可是也太扯了,說不知道有撞到車子應該是騙人的,還加速逃逸,
如果有揪到肇事車,那就是老天有眼了。

行車記錄器真的建議換好一點的,車牌照不到,拍了也是白搭。
我的也是從中控台直拉一條電源線到點煙器上,雖然不美觀,
起碼真的開車上路,有錄有保佑。
愛駒:PGO TIGRA 150ABS(2013) / 座駕:SUZUKI SX4(2007)
樓主可以「民事求償」請先報警吧!

主動一點「對自己比較有利」,證據都提供,另外對方「交通違規」部分,看警方那邊要開「紅單」嗎?

警方會主動要「肇事一方」到案說明,對方一直不出面「時間一到」自然就會吃虧!
被撞還要被虧因為開在超車車道上...
現在是什麼鬼理論.....
明明就是開BMW的有問題...還要怪開volvo...
如果今天不是volvo...是台大貨車..BMW應該回老家去賣鴨蛋了..
myths大
我挺您。
不追是對的,開哪個車道我想不需爭辯,車多如果速度快一點沿路超車會不會是占用內車道,我倒覺得危險駕駛包含開太快,開太慢才應該取締,大家都大人,不一定要聽到除超車禁行內車道才會爽,我想大家還有這點大人的思維。小弟自認常一路在取締速限內從北超車到南,閃我燈我會讓,因為我不想跟對方玩命,但說真的,這樣是對方違法不是我為法。
針對版主的目的回歸正題,S60真的安全,電子設備及時控制這種電子安全才是我們車的重點,也代表富豪的堅持沒錯,捨電子娛樂發展主被動安全帶來的是真實的歡樂,各位車友應該很慶幸我們一致的選擇。
Michael
沒追是對的,T5不一定追的上bmw喔,除非對方是2.5以下的
車況好的老B中高速蠻有看頭的~~~
建議還是裝目2 一廣角記錄前方過程,一望遠紀錄肇逃車牌...
而且還可以再加裝2各鏡頭在你想裝的位置...我是會想裝左右車尾往前拍
口紅姬就拿去裝在車尾擋風玻璃好了


龜車是一回事,不過撞到別人的車分明就是不對了.....有些發言已經模糊焦點
求知若飢,虛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together0809 wrote:
開版的先生~~你在內...(恕刪)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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