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rEclipse wrote:
其實還是建議至少保丙式車體險,並善用代為求償,省的跟這種人輝,輝也輝不完!
+100

保險最大的好處
並不是發生事故時公司會賠你多少錢
而是公司會幫你賠償或求償和跑法院
省下的時間和心力
得到的安全感........無價
另外建議把任意險中的第三人財損險拉高
每年繳的沒差多少
萬一不小心撞到名車
嘿嘿......額度不夠還要自己出喔
LiShiShan wrote:
+100保險最大的好...(恕刪)
Terry025 wrote:
solarEclip...
財損只會賠到對方殘值(或修車, 取其低), 例如對方是 2008 的 S40, 自己的第三責任險的財損保的是100萬.如果不幸完全是自己過失
假設 2008 S40 殘值是 50 萬 (依保險業之認定), Volvo 修車全新零件 60萬, 結果你的保險公司只
會賠50萬...要是對方不同意, 差的10萬還要自己出. 如果和解不成(過程中自己還得出面,或全權委
託保險公司), 對方就有可能會告你, 屆時還是要找律師或親自出庭.
至於你覺得保險公司不合理, 你可以再告保險公司貼補你的賠償.
所以, 光是提高賠償金額還是不夠, 即便是你保了 200 萬還是一樣. 還是要看清楚合約.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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