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恭喜樓主,正義得以伸張。剛剛看了一下整份金額明細,原本估價總金額大概36萬多。30萬出頭的數字應該是“核賠金額”,也就是保險公司已經支付給車廠的數字。像第一項引擎蓋,核賠金額就是0一些問題好奇借版請教一下各位專家:1. 先不談單價合不合理和責任歸屬,單看樓主照片,該次碰撞不可能撞壞那麼多零件啊?也就是說這保險業務也太夠力了吧,能幫車主凹到這麼多項目的出險理賠。2. 遇到這種事,被告是必須自己處理,還是也可以丟給自己的保險公司和對方周旋就好?
chipliu226 wrote:兩週後,判決書下來,保險公司敗訴,一毛錢不用賠 所以定讞了?這判決符合情理. 也給名車車主及維修廠當頭棒喝車廠(非針對此事件)對於車禍出險的報價一直抱著可以無限上綱的心態,裡面可以黑的東西太多了,跟保險公司容易變成共犯結構
adamke wrote:先恭喜樓主,正義得以...(恕刪) 記得沒錯 如果有保乙式險 是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車主 是可以不用出面另外 保險就是把自己的車維修好至於求償單據之類的 也是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單據開的再多記得沒錯 錢也不會進車主口袋
chipliu226 wrote:原廠維修,會不會太瞎了? >>>volvo的維修費真的不便宜之前擁有一台S80 2.9保固期過後 , 就引擎不明原因熄火(5萬多公里)第一次進廠修了好幾萬(忘了) , 原廠善意保固自付6成但原因沒有解決中間又發生 , 進廠 留車2次最後進廠又換了十多萬元零件痛定思痛 , 開了一陣子沒再出現故障燈就把車子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