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zzo wrote:
肇責確實不容易認定呀!
樓主應該是不服氣於對方移動中撞擊到你,不過呢!對方是在正常行駛的範圍內,
並無違規,加上加油站內車道規劃並不清楚,你不能主張大卡車車尾向右是侵犯
到你的車道,對方只是正常行駛,而你卻是從後面狹小空間硬擠,以肇責來講,你
可能還必須負擔更多的部份,對方願意給你3000元修車已經算很不錯了,而且
損失其實不大,就算是肇責一人一半好了,樓主拿到的賠償也多不了多少,要爭
到這一步可要花不少時間跟精力,這些都是必須考量的.(恕刪)
+1
樓主都沒考慮到對方雖是靜止中,但無義務預知他車硬擠進去右後方停等產生的潛在危險
大卡車是於前方行車障礙排除後(前車移動),基於自身路權依預見可行路線行駛(好像沒錯)
樓主卻是未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而侵犯他人路權(含正常行駛動線之轉彎範圍),對方未索賠已經很不錯了
台灣好像路權的觀念很難建立,行人>自行車>機車>轎車>小貨車>大客車>貨車>連結車??????
建議大家開車不要見縫就插針,如樓主例,停在大卡車後面等一下,也沒有車會超到前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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