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uei1018 wrote:新聞鏈結:又是自駕!(恕刪) 其實要遏止這個亂象很簡單...只要立法比照酒駕,保險不理賠就好...這樣就簡單多了,而且要以公共危險罪現場上銬逮捕把工程人員的命與該車乘客的命拿來開玩笑以一定程度來說我覺得比酒駕還要夭壽因為駕駛人的腦袋是清醒的(當然真的有種睡覺的除外)...
akuei1018 wrote:新聞鏈結:又是自駕!(恕刪) ACC真的不要盡信車主誇張了點應該完全沒注意路況不過我覺得國道工程施工牌擺放經常也有問題偶爾看到施工警示牌提醒400公尺後施工結果開了10公里都沒看到施工或是過了1-2公里才出現工程車有時候覺得很惱人
a13360 wrote:反正台灣人不習慣系統性檢討事故缺失撻伐自認為的主要肇事者以顯得自己較優越就好直到自己有天也因為各種可能原因撞上去...... 老實說, 以防撞車的高度大小和燈號在高速公路上 , 通常在兩三百公尺前就看的到了如果是以最高速限來算會撞上的駕駛大概有5秒左右沒在看前面在高速公路行駛的速度,因為有輔助功能就這樣好幾秒不看路發生事故還要說是施工單位系統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