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退款請求書】
收件人:
新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Volvo 經銷商)
經理 吳○○ 收
副本:台灣富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Volvo 總代理)
發信人:
○○○(你的全名)
身分證字號:xxxxxxxxxx
聯絡電話:09xx-xxx-xxx
E-mail:xxx@xxx.com
主旨:要求退還已取消交易之訂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
敬啟者:
本人於2024年5月間透過貴司業務「邱○○」購買 Volvo 車輛,並繳交訂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但在過程中因貴司業務未清楚說明意向金及訂單流程,且後續服務態度不佳,造成本人強烈不滿並已向 Volvo 客服提出正式申訴。
經雙方於2024年6月召開協商會議,貴司吳經理已承諾本人之訂單將以轉單方式處理退訂,惟貴司人員事後處理反覆且無明確作為,且業務邱○○亦已於2024年7月10日離職,並不再負責本案,相關退款責任理應由公司承擔。
截至目前,本人已明確表達無意購買該車,車輛亦已由他人購得,交易事實已不存在,貴司無權繼續保留本人訂金。根據《民法》第259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您應返還該筆訂金。
本人提出以下訴求:
📌【正式請求】
1. 請貴司自收到本函起 7日內 退還訂金 新台幣壹拾萬元整(NT$100,000) 至本人指定帳戶(將另行提供)。
2. 若逾期未處理,本人將:
• 向 地方政府消保官 提出正式消費糾紛申訴
• 向 公平交易委員會 檢舉疑似規避退費與誤導交易行為
• 向 法院提起小額訴訟,並求償相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 同步將本案經過與錄音紀錄公開揭露,提請大眾注意相關消費風險
本人仍保有善意協調的意願,惟若貴司持續迴避責任,僅能依法維權。
敬請重視並儘速處理,以免擴大爭議。
此致
敬禮
發函人:○○○(你的全名)
日期:2025年7月18日
✅ 使用方式建議:
1. 實體寄送方式(建議):
• 列印這份文件,用掛號或存證信函方式寄給:
• 新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你可提供給我幫查)
• 台灣富豪汽車(總代理)
2. LINE或Email同步發送:
• 可將文字整理為PDF,或以文字直接轉傳給吳經理與客服,留存對話紀錄。
3. 錄音/對話資料備存:
• 如果對方再否認或推託,可立即提出錄音與文字證據,主張退還權益。
如果你需要我幫你整理這封信成 PDF 或需要查詢公司地址、寫給 Volvo 總公司的副本信,我也可以幫你處理。要繼續嗎?你只要提供你全名與聯絡資料,我可以幫你排版完成寄件版。
KC77凱西 wrote:
隔天7/15打電話詢問吳經理聽完錄音檔後的回覆
1. 開頭就說我訂的這台車已經賣掉了
2. 當初答應的轉單不是車賣掉訂金就會退我,而是看有沒有哪位客人可以用現金支付訂金,再將此現金退還給我,目前訂金10萬就先保留在公司
3. 那看是要你找人來買車還是要等業務這邊看有沒有客戶願意支付現金,但這都是要等很久的,因為現在買車大家都刷卡,很少人會支付現金,執行上也有困難
4. 目前邱業務因客訴而被公司約談,如果她之後離職,也只能看吳經理有沒有接到客戶,但吳經理一年賣出去的車大概只有2-3台
5. 我提出還是邱業務先給我9萬,之後她有賣車出去那10萬就給她,因為是邱業務答應我車賣出去就會退款的!
吳經理說”因為邱業務最近請長假沒有進公司,這部份我再跟她談看看,應該是也有困難”
我說”那明天可以回覆嗎?”
吳經理說”應該可以,剛好明天邱業務會進公司,他再找邱業務談談”
7/16晚上
我先收到邱業務傳來的訊息
她表示她已經在7/10離職(有附離職證明),公司之後的事情不要再找她
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誤的話...
吳經理講的那些都是他們公司內部的事情,關客戶啥事?~
一碼歸一碼,樓主訂車後退車,該走的流程該扣的費用就依照契約規定辦理,憑啥要等車子賣掉之後才能退訂金?~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