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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的初判表"小弟老VOLVO S80發生小事故,(2/18更新)請教後續處理事宜!

依我看您是碰到自殺機了!!我也碰過很多次要變換車到有看到後面有車!後面的車也看的出來我要變換車道了!!我要變換車道時一直有在注意後方的車有沒有要讓我切過去!!

就是會有不讓我變換車到也不按喇叭題醒我!好險我都有在注意看!注意到對方不讓我時!我就切換回來!有幾次都差一點點就親到了!!真的是自殺機呀!!

依您的問題!您是屬於沒有注意後車切換車道!對方是沒注意到前車狀況切換車道!所以您們都會有因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別在說您沒切換車道!兩線道變四線道!您是外車道變換機車優先道!不就是變換車道了嗎!!?

對方也是一樣!!內車道直接變換兩個車道!我記得在路口是不能變換車道的!罪要更多一點吧!!也沒注意到前車的動向!該罰!

喵貓喵 wrote:
依我看您是碰到自殺機...(恕刪)


所以,我的看法是較合理的是吧…
對方應該走1車道… 我應該走2車道…
但都走到3車道… 都變換車道

feoroom wrote:
請教各位車友…小弟的…已請交警作完筆錄…雙方酒測都沒喝酒。
因小弟是老車,只有投強制險,不清楚對方保險內容
...(恕刪)


再老的車也要投保第三責任險,至少事故時有財損險可以賠對方車損。
讓保險公司處理。費用低。別忘了車禍很少責任零的……
保險公司有法律部門負責
常常或許仗著平民息事寧人
無暇打官司而
獅子大開口

如果近期對方保險公司想和解
自己斟酌吧
不合理就不必照單全收

(對方保險估價給你會便宜嗎???)

金額約10萬內
應屬小型侵權官司

記得收到支付命令要提異議
如上簡易庭調解
對方公司業務員
不見得會占得到便宜
(雙方都要耗時間成本)

有時支付命令拖很久才下來
習慣就好



小杰西 wrote:
S80(1998年)...(恕刪)


杰西大.

這就說到傷心處了… 不瞞您說,去年拜讀之前大大經驗後,今年年初我續保時,早已加保財損及第三責任險!
但是… 生效日期:103/02/22中午…
所以,真的是命中註定,有緣啦!
平安就好!
看對方有無行車畫面,有也不敢拿出來吧,雙白線不能變換車道,地點應該是內新橋吧..............
小弟愚見,如果是我我會主張你跨越分隔車道的白虛線,未注意後方車輛
因為依撞擊發生的地方看來你的車是在白虛線上,如果你提供行車記錄器,那證據就更充足了
你已經過了路口進入車道,卻在這時跨過白虛線

不對的地方請指正

白虛線:
畫在車道中間,是用來分隔同方向的車道或用來指示行車的安全距離;而畫在路口的,是用來引導車子行進的。


直接送初判就知道了
機車優先道 我有看錯嗎?....怎會在機車優先道上發生嚓撞
台北市不用另外再申請初判,

30天後,打電話去登記聯單上的電話,

確認初判表完成?

就帶著文件及證件去領初判文件!


138號 wrote:
小弟愚見,如果是我我...

直接送初判就知道了
(恕刪)
1998年的s80,哇賽16年沒大改款,真夠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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