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潦溪,也許有人會說一場暴雨洪水破壞更大,但自然法則還是不能跟人為破壞相提並論,即便沒違法
也有道德性的討論空間,沒有挑釁的意思,只是討論討論
以下為轉文:
開休旅車或越野車「勇闖」荒山峻嶺和溪谷是許多人的最愛,但不當的野外活動卻威脅生態,成為環境生態殺手,經濟部水利署為了保護河川生態,最近公告十五處河川地,禁止機動車輛開入河床,並列為巡查取締重點。
這十五處河川地包括:屏東港子溪出海口沙灘區、台東太麻里溪比魯溫泉、花蓮三棧溪南段、宜蘭芃芃溪英士橋下、大安溪梅象橋附近、台東金崙溪飛魯溫泉、花蓮壽豐溪、宜蘭田古爾溪土場段、瑪崙溪、台東知本溪、花蓮卡那剛溪、宜蘭石門溪和多望溪、台北烏來桶后溪、南投濁水溪巴庫拉斯到卡杜溪口、丹大溪與萬大溪。
水利署強調,並不是開車進入河川區就是違法行為,但必須限定在河川區內的指定道路上行駛,水利署仍然同意合法的休閒活動,不過近年由於休旅車和四輪傳動車輛數量成長快速,在河川違法從事戶外活動的情況,的確比以前嚴重。
水利署水政組長嚴慶煌指出,根據水利法和河川管理法,任何在河川區內的活動,都要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水利法第七十八條更禁止在河川區域內指定通路以外行駛車輛,違者將處以一至五萬元罰鍰。
受限於人力不足,以及河川區域面積太遼闊,嚴慶煌說,水利署一直把取締濫盜採土石、違法耕作、違建等嚴重影響河防的行為放在優先,對機動車輛在河川內行駛的管理分身乏術。但在環保團體呼籲下,水利署篩選出這十五處生態敏感性較高,以及駕駛機動車輛違法進入河川較嚴重的地點,列為巡查取締的重點,尤其嚴禁車輛碰觸河水。
像版友轉來的文章最後面一行
有特別提到禁止車身碰到水
我想是不喜歡那些不容易被環境代謝掉的物質不要流到水裡
畢竟還有很多生物靠那溪水維生
(或許有車友很喜歡衝進水裡的快感...就留下更多不該有的東西到水裡)
此外...要開到河床難免要硬開出一條路
那又會壓出一道又一道的車痕在草叢裡
久而久之被壓實的土是長不出草的
再者當人們帶越多人造產品到山林裡
就有越多機會遺留更多垃圾
(當然不是說版大沒有整理好垃圾帶走...)
小弟偶爾會背著重裝到山林裡走走
不免看到升過火的痕跡
或是果皮茶葉衛生紙更不用說塑膠垃圾
有人會說那些東西會腐化
其實那是要很久很久的時間
甚至連調味料油(Ex:泡麵油包)
那些都會停留在大自然裡好久好久...
山林溪谷是很好玩的地方
只是希望大家注意
人類還是跟其它物種是共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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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二子山沒列在禁止範圍內,那年末裡會很精采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