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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刮了 還是放下吧!!!

這位大大 您的作法是對的
既然已經過了(當下)
現在再去掛念這件事
只是多餘的 放下吧

當人家為惡 爽了一時
總有一天會有踢到鐵板的時候阿
mccmcc wrote:
提幾個問題啦!一、如...(恕刪)


如果我沒看錯版主的發文..意思是說前方龜速(約100)版大切道中間車道離那台車有2.30公尺才又切回內側車道~結果遭到對方按喇叭急閃燈回應!! 不知是否有錯!!


vts5520ill wrote:
不論事情追不追究,心...(恕刪)


+1 真的很像是對話!

結論:事情都過了~放寬心! 看開點!
YM小舖
楊梅樹 wrote:
如果我沒看錯版主的發...(恕刪)

+1是那台ALTIS閃他吧
如是樓主閃他,
那ALTIS惱羞成怒還真的比較容易做出這樣的舉動
但樓主啥都沒做只是超過一台在內車道龜的慢車
wrote:
那篇回覆"謝謝指教"感覺好像是對方在跟你對話的感覺...
...(恕刪)
好像他是另一車主,或其親友嗎?

有記下車號嗎?
沒有的話還是告訴自己"人沒出事就好" , 然後就算了吧...
--- 宅? 你有得宅嗎? ---
跟那輛龜車TOYOTA ALTIS 車主說對不起

這種事要處理當下就該處理了、不是離開後回到家打開電腦PO上來訴苦詢問要不要放下

當時一離開就是選擇放下不了是嗎?

不然還能怎辦

路上滿坨TOYOYA龜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還能夠如何

繼續閃燈加喇叭?
ALTIS 2732-JY <===

找人去查一下車牌地址阿

然後再去圍堵就好嚕

要作~就殘一點

你敢作,我就敢動手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mccmcc wrote:
提幾個問題啦!一、如...(恕刪)


那一個路段速限是110 km/hr(它開100已經是阻礙交通了)
mccmcc wrote:
提幾個問題啦!一、如...(恕刪)

不曉得內車道是超車道嗎?
何況是限 110KM ,還開 100KM 龜在內車道

真是猜不透這種自私的人
不敢用暴力解決問題
就乖乖任人宰割吧
社會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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