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cmcc wrote:提幾個問題啦!一、如...(恕刪) 如果我沒看錯版主的發文..意思是說前方龜速(約100)版大切道中間車道離那台車有2.30公尺才又切回內側車道~結果遭到對方按喇叭急閃燈回應!! 不知是否有錯!! vts5520ill wrote:不論事情追不追究,心...(恕刪) +1 真的很像是對話! 結論:事情都過了~放寬心! 看開點!
跟那輛龜車TOYOTA ALTIS 車主說對不起這種事要處理當下就該處理了、不是離開後回到家打開電腦PO上來訴苦詢問要不要放下當時一離開就是選擇放下不了是嗎?不然還能怎辦路上滿坨TOYOYA龜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還能夠如何繼續閃燈加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