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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看見這篇文章

真的太不可思議了

很扯...
chen90305119 wrote :前天一些朋友知情都覺得不合理,
這事發生在4月26日,

那天我姊夫帶我去看車,
原本不是要去VOLVO,
我姊夫說VOLVO有個之前買SAAB認識的業務,
認識幾年了,要我先過去看看。

一到VOLVO連大門都還沒進去,
業務就要我們兩個上試乘車,
在往公司試車場的路上,
業務示範跟車系統及解說其他配備。
在試車場裡,
業務示範City Safety都會安全防護系統,
前方4片紙板高度約1公尺,
業務強調他的腳都沒踩煞車,
連續測試3次車都有正常煞住。

接下來業務要我試一下,
我坐駕駛座,業務在副駕駛座,
姊夫在副駕駛座後方,
三人都有繫安全帶,

距離障礙物約兩車身距離,
我輕踩油門,時速往上升,
快撞到障礙物,怎麼沒停!
我又再踩一下,車壓過了紙板,
撞上紙板後一個車身距離的電線桿,
右大燈掉出來,車頭凹陷,安全氣囊都爆了,
大概以時速40.50撞上。

以下是網友轉貼在網路上的照片,
我姊夫跟業務也有拍幾張事發現場的照片,





這段的確是我的錯誤,
是我以為時速要超過30才會有作用,
壓到紙板後又沒踩煞車。

在業務回報事故後,在等人來處理的這段時間,
業務拿出試乘同意書給我簽名,
因為不想讓業務難做,我簽了。

回到展示中心,
業務經理說粗估維修大概要70萬上下,
只是粗估而已,可能更多也可能少,
姊夫就問試乘車不是會有保險嗎?
業務經理說只有加重意外險,沒有車體險,
我跟姊夫商量,結論是把車買下,
業務經理承諾以一年後中古車價賣我,
維修零件以成本價7折,至於工錢不能折,
有簽約,還要我簽100萬本票。

2個禮拜後,業務經理說車以140萬賣,
維修110萬,合計250萬,
又協調2個禮拜後,
業務經理說工錢不收了,合計215萬。

因為匯錢的問題,又耽誤了2個禮拜,
在我匯錢前,一位朋友打給我,
他關心我的事,
他說連國產車試乘都有保車險,
這麼大的品牌居然沒有!
我也覺得怪,
全台灣的VOLVO都沒有保,
還是只有南部這家經銷商這樣。

請各位高手指教~~...(恕刪)



好大一隻肥羊


我覺得VOVOL的試車場是不是怪怪的,你又不知道開車的人是誰,開車的人可能第一次開這輛車,一定不會熟悉車子的操控,何況沒有解說就上去試車也是有問題的,哪有試車的紙板後一個車身距離就有電線桿,這不是挖洞給客戶跳嗎?
嚇死了 以後誰還敢去Volvo 試車, 沒有車體險?
請問一下是哪一家門市?
你可以訴訟, 問題是你本票給他100萬, 我暈
真的是太扯,一定要上新聞,
不然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被這個功能陷害,
搞不好其他國家試乘也有這樣的事發生,
V0LV0新功能 : 坑人模式

這種功能應該要在空曠的地方進行,最好四周都有一大堆輪胎做緩衝...
14700K 4070 / Redmi Note 14 5G
板主是來炫富的吧?
不然200多萬就這樣被人家牽著鼻子走,
你是非常喜歡那台撞壞的車子,必須有把它帶回家的理由嗎?
還是你有細節沒說清楚,

你應該不是上試乘車,應該是上了另一種車子,
到底是哪一種車子,我也搞不清楚,

現在情形就是車商要你全賠,你也跟著人家步伐走,
這種責任歸屬沒有你必須100%權負責的道理,
尤其你搭的是試乘車,
甚至你可以要求車商賠你,我相信在國外一定有這種案例存在,
如果要賠請先上法院釐清責任歸屬,
就算是遇到恐龍法官,也不可能要你賠200多萬,

你都有準備賠200多萬,為什麼不把錢拿去請律師?
這是炫富文,有錢也不要這樣花,拿200萬去買一輛撞過的試乘車?
該稱你是某某少爺才對.
莫名奇妙就花了兩百萬,買了一台原本沒有要買的車,而且是台事故車
喔!太倒楣了吧,
買車真的不能找認識的
chen90305119 wrote:
前天一些朋友知情都覺...(恕刪)


拜託真的太誇張了,你與你的姐夫都在場,應該可以為您作證
業務要你在不洽當的地方試用City safety這已經明顯是業務過失,他有這個義務與權力必須告知您,且他有告訴您必須在30km/h的安全速限範圍內嘛?沒有的話就必須反咬他!!

試乘者是被業務牽著去不正確的地方試乘(我看過都CITY SAFTY測試都嘛是在空地撞擊充氣或是軟式障礙物),這點對您非常有利

我認為即使再熟也不應該把自己的權利放一邊,拜託,兩百萬耶,再者他也只是有幾面之緣的業務,有這個價值嘛??他連您可以持有的權利都沒告知,還要你簽本票,你們還單純的只是認為有錯就應該賠款嘛?從一進到VOLVO我覺得他們就當您是上鉤的肥魚罷了....

找個律師,鬧上新聞,拜託,不要讓人覺得你有錢到很可憐,連保護自己這些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
我只能說笨蛋才簽,白癡才買,那他們的問題別理他,開什麼玩笑,你還要跟他要慰問金勒,車子瑕疵又不是你的錯。

chen90305119 wrote:
前天一些朋友知情都覺...(恕刪)


我認為你的文章有很大的疑點

正常人不會用這種處理方式來賠償的

而且你的帳號才剛註冊 就只PO這文章

而且也無下文......

總之是個不可思議的案例!

我不相信如同樓主敘述的一樣的情節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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