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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神出沒~還有停在路邊買鼎王的......


sa3878 wrote:
我知道第二台是Ast...(恕刪)



敢違規
就不要怕被檢舉
或是被公評

台灣人道德心真差\
一堆人竟然認為這樣的停車方式
是正常跟不需要大驚小怪的

我想你跟另一位
大概也常都這樣做
才會這樣說是正常跟不需要大驚小怪
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還好意思上來說
果然是個爛地方

J.T.Wu wrote:
兄台是天龍人嗎?鼎王...(恕刪)



台中路哪裡爛?
請舉出來
真要說爛
台北市才爛

兩邊我都住過多年
台北市的道路
一點都不像是首都
果然是個爛地方
停人行道
停紅線
停公車格....

車子100分

車主 0 分
鼎王台中開上去的,傻傻的~~~
那台海神昨天晚上也出現在瑞峰夜市
巨蛋後面那邊那個粉紅色的店...
過一下有看到車主戴眼鏡的,旁邊有妹
08594088 wrote:
你何時變得這麼阿莎力了?
不是很喜歡拿著DV或是行車紀錄器檢舉人家違規事項
...(恕刪)

我本來就都那麼阿沙力阿
你不知道嗎

你從以前就在針對我了
現在又重出江湖了阿(以前你的頭像是台車嘛 現在拿掉啦)
盡量對人不對事
沒關係
快點快點
都來都來
等你喔

我沒拿過DV拍違規阿
你猜的阿?
還是夢到的?

檢舉交通違規
這位c大寫的很好
引用一下喔
car888 wrote:
檢舉好處:
一、檢舉者不要再成為錯誤的示範...
二、違規者不要再逆向闖紅燈左轉撞車~~
三、其它人都不會飛來橫禍

檢舉法源: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同警察開罰單的法律依據)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
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

檢舉要件:
一、車牌一定要清晰。
二、違規事實要明確,如未打方向燈、跨越雙白實線、走路肩;像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就沒辦法了。


檢舉工具:
一、擷取單張相片:KMPlayer播放器,按右鍵可擷取。
二、將影片去頭去尾,留下違規部分:Free Video Dub 影片剪輯軟體。
三、提示違規重點:小畫家。

檢舉方法:
一、填妥【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資料明細表】(google一下就有了)。
二、擷取違規剎那的相片,用小畫家的圓框框起來,讓警察知道是哪一台。
三、附上一段違規影片。

【將上述明細表、相片、影片一併用e-mial或燒錄光碟郵寄皆可】


...(恕刪)
skyline0421 wrote:
這偏意思是....在台中違停是合法的嗎?
怎麼都可以這樣停


sa3878 wrote:
正路拍的


台中?
你可能看錯了喔!

08594088 wrote:
台中路哪裡爛?請舉出...(恕刪)



說真的台中市不止路大 店面也大 捨麼都大


台北

sa3878 wrote:
一台在中正路拍的另一...(恕刪)



就知道這篇文一定會引戰....

索性質接拉到最後一頁...我猜對了....



這棟樓....已經歪了.....

MJ938 wrote:
台中怎可能有鼎王.....(恕刪)



鼎王不是從台中發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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