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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紅色法拉利F430擦撞!!!

在01上

台灣各地區域的人都有

請被撞車主 提供車牌給大家

偶爾在路上 多多注意 法拉利和瑪莎

應該很快就知道了

周達宇 wrote:
條子一查因該心裡有素...(恕刪)


或許警察看了一下發現對方是你惹不起的人吧

peter1027 wrote:
看了整串沒幾篇有營養...(恕刪)

說的好....有個幾部超跑名車又怎樣?

但就只有一兩張牌 要給三四部使用

f430應該一年牌照燃料稅四萬多吧

沒繳不要屁哈拉一堆

說什麼他車很多 不是常用到之類的話

所以會這樣做 我又不是沒錢巴拉巴拉...

事實就是小貪啦 算四部超跑

頂多一年稅金二十幾萬

以一部六萬來說好了

會買超跑的人身價 我也不必去推了

二十幾萬的稅 會繳不起嗎

我只能說錢是有 但不入流

比一般的小市民還差勁

不繳稅就掛他牌 我覺得就很遜

身價多少我照樣看不起
我想
解決之道還是歸咎於咱偉大的法律吧
就是因為有漏洞
所以有錢人才會拿這來鑽

如果立委老大們整天閒閒沒事幹
可以修改法條阿
一張車牌只限定掛一輛車
其他車輛不得使用懸掛
行照上也有清楚標示車輛廠牌款式顏色排氣量
若查獲不符合之情事
當下懸掛該車輛一率強制沒入銷毀(無牌車....該死)
車牌吊扣一年連帶罰金幾十萬
原本車牌的正常懸掛的那台車也因此無法開上路

這條法條一旦三讀通過正式實施後
我想
路上要3不5時可以見到超跑的機率
可望大幅下滑許多

不過依台灣的環境
這種針對有錢人的法條
會通過那才真的是見鬼
咱偉大英明的官員們討好有錢人都來不及了
怎可能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有錢買超跑卻不願每年花個幾萬幾十萬來掛牌繳稅?
那一般老百姓乖乖繳稅的都是王八就對了?
有錢卻沒有格調
那不就跟窮到只剩下鈔票的意義沒兩樣?

忘了提

我知道有規定
如果查獲掛牌車輛與登記的不相符合
也就是說A牌B車掛
處罰的部分沒有很重

就算是兩輛車都自己的
最後也是罰罰錢了事



寶貝兔... wrote:
忘了提我知道有規定如...(恕刪)


問題是 那位警察好像就只因為查到了"車牌和車種不符合"

而認定是樓主記錯

最後不了了之

也沒去追那台黑色瑪莎的車主是誰

寶貝兔... wrote:
我想解決之道還是歸咎...(恕刪)

嗯....這是好方向

但是不用太偏激

如果是無牌又無完稅的車

扣入壓毀是一定要的

如果沒領牌但有完稅 懸掛他牌

掛他牌罰一次 這個不貴好像七千二吧

重點是 那部不申請牌的車要再罰一次

未繳稅就要使用道路 抓到一次就可以罰它個兩三年的稅金

一年算五萬好了 抓到一次罰十五萬

但不是有錢就可以解決 車子還要扣個一年半年

看看誰還敢不領牌上街跑

jjoyfuddcl wrote:
問題是 那位警察好像...(恕刪)

我一個好朋友也是類似的事情被搞到

前兩年某一個大雨的日子

有一台車子好像不小心擦撞到機車騎士

但是就跑掉了

後來不知道是騎士還路人 把車號記起來

但記錯了 記成我朋友的車牌

我朋友還不是要跑一次台北市某分局協調調查

只要交待清楚 一樣還他一個公道
同時擁有黑色馬屎那滴+紅色法拉利不就只有.....

其實車主應該已經知道他在01被大家臭了

就算他沒上01,他那掛的朋友應該也已經跟他說了才是

開版沒得賠也要認了

他被大家臭成如此還能當縮頭烏龜不找你和解

他的臉皮比他的財富還厚

大家怎麼能不佩服這傢伙勒

人間少有耶




我沒有分身 wrote:
同時擁有黑色馬屎那滴...(恕刪)

會開到超跑那等級的人

應該都是錢能解決的事 都是小事

只要碰撞到對方沒死沒重傷 都可以解決的

一時驚慌會跑掉也屬正常

但是法拉利都要修那麼多錢了

為什麼不賠樓主呢 這心態很可議

跟他有多少錢已經沒關係了

雖說這社會是看財富不看品德的

但是有些圈子還是會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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