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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AWD在所謂有高低落差的路面銜接處高速行駛是有危險的?

今晚開著我的LEVORG北上返家
從湖口-五楊高架前這段,是有開放路肩行駛
我在這段路肩行駛約90~100時速,非常不穩
最後不穩到我無法再加快速度,只得切回外線

高公局真的很省,很多路肩路段都是一高一低
而鋪的一高一低的狀況下,很多低的路面又不是剛好一台車的寬度
導致開在路肩,就是有左半輪胎我形容是"行駛在鋼索上"
當左側車輪在所謂有高低落差的路面銜接處高速行駛,一直都會有莫名的拉扯力量
以小弟有限的知識來看,我認為是車子的系統因為感應到了左側輪胎的轉速有差
判斷有打滑,於是加多動力在左側輪胎,導致時有莫名往左傾的拉扯力
降低了駕駛穩定性

我之前開一樣車寬的前驅車,在同樣或類似的路段沒有遇到這樣的狀況
基本上如果左半輪胎行駛在高低不平的銜接處,就是順順的,除非路面有改變
要不然是不會有任何莫名的拉扯力量出現

不過我還是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技術欠佳?還是AWD車在這樣的路面高速行駛都是如此?
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嗎?


2017-02-28 0:11 發佈
恭喜樓主!你得到了水溝蓋跑法的心法!!小弟開那段都會往右靠一點!不要壓到就不會有拉扯感了!!!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導致時有莫名往左傾的拉扯力
降低了駕駛穩定性...(恕刪)

因為駕駛者行駛在不穩定路面所以才降低了駕駛穩定性吧....
PS:都知道路面窄小還開破百時速也是..
高速公路路肩開放大家本來就開100,開太慢小心被追撞喔
上上台車前驅,上台車後驅,現在開的四驅都沒這個現象耶 是我比較無感嗎?


還是我剛好都在路面狀況比較好的路肩行駛
不過路肩滿容易中釘的 要小心
開放路肩中釘 +1

但車速真的可以提高到規定的最高時速!


Stager wrote:
不過路肩滿容易中釘的 要小心


(恕刪)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今晚開著我的LEVORG...(恕刪)


看看配胎是單導向胎還是雙導向胎

路不平會有拉扯感, 如果是單導向胎應該正常

雙導向胎應該比較不會有拉扯的感覺
高公局開放路肩的用意其實最初是要讓下交流道的車輛用的,減輕正常車道的負擔。
常見許多人行駛路肩後又駛回正常車道,然後又從正常車道駛回路肩,觀察結果卻不是真的要下交流道,反而變成超車道,完全錯用路肩車道的用意。殊不知路肩車道有許多細石頭,油汙多,路面品質不如正常車道,車道又窄,非常容易讓車輛失控,許多走路肩的駕駛常插入正常車道又影響正常車道的車速,非常不妥。
建議若不是真的要下交流道,最好不要走路肩,回歸讓有需要的救護單位或緊急避難的使用者使用。
一、依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新修正之「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管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二、開放路肩行駛,路肩即屬專用車道之一,如前方發現故障車、事故車得允許行駛路肩車輛有變換車道行為於超越前車後駛回路肩續行下匝道,惟該變換車道行為仍須遵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規範,先予敘明。

三、如無上述情形任意行駛路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違規行駛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四、至於如何檢舉上述行為,只要未符合上述要件,即可以個人所有拍攝之動態違規車輛行為原始採證影片進行檢舉,惟影片應顯示日期及時間,並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
沒遇過捏 可能剛好都開路肩時都不快
我也不知該說啥 wrote:
今晚開著我的LEVORG...(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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