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更新在147樓,
12/2日消保官協商結果:
協調會上意美的代表還是非常堅持他們提供的條件,所以這次的協商又是沒有達成共識。
不過,這次消保官提出本人要求的賠償金額要有明確的依據,也就是說我修車期間每一天要求意美賠償多少錢,是如何計算出來?
另外,二手車價的折價因為尚未出售,所以目前並未構成損失,我要求的新車車價二成要有所本,讓我一度認為消保官也是傾向車商,後來消保官補充說,要是雙方今天仍未能達成合解,未來我要告上法院,這些東西都是法官會要求提告人提出的書面證據,我才有點釋懷,也算是學了一課。
雖然12/2日的協商未有結果,會後我還是請意美的代表回公司後,能再度向高層表達我的要求,所以過了二天意美又再度來電,經過雙方來來回回的討價還價,雖然最後的條件沒有讓我很滿意,但尚在可以接受的範圍,所以我和意美算是達成了合解,至於合解的內容,因為每個人對賠償條件的接受度不同,所以我也就不加以詳述。
會把這件事寫出來,其實我也很猶豫,一方面是想給意美公司壓力,一方面也想表達自己對速牌的愛,如果意美在一開始有確實的按照SOP來作業,以及安裝或維修後有確實的再做檢視的動作,就不會產生這麼多後續的問題,就算出了問題,也要和消費者好好的協商,這才是一家想要永續經營的企業該有的態度,而不是像想用時間等消費者氣消似的,一直拖拖拉拉,看看消費者會不會就此放棄或退縮,雖然也是協商的技巧之一啦。
最後,這篇文章不會再做更新或是回應,並不是我已經被摸頭,因為意美的條件還沒有好到我有被摸頭的感受,但我也是基於對速牌的愛,希望意美公司可以更加進步,以後不要一說到速牌,就被說代理商爛,後勤也爛,加油好嗎。(要砲的車友請砲小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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