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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3完結篇==速霸陸!速顧路!新車牽23天高速公路熄火二次<感謝老天我還活著 意美SUBARU FORESTER XT森林人

jackbluehuang wrote:
樓主大大,根據民法第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


等那麼久終於有人寫出正解,
這就是我617樓已經寫過的.
車齡5年內都可主張的權利.

我很訝異竟然這麼久才有人知道.
台灣的消費者,到底是太老實了..

預計購入9月到港的ob深海藍...
真不知是否該放棄??
看到現在的電視廣告真是到讓人覺得諷剌!
9/02和客服的對話有好笑到。
看來原廠還是拖著,正想辦法解決他認為的個案而不是你的問題啊。

明明產品很好,市場上對此品牌大多的疑慮都在代理商,
一直不太能理解的,車廠把售後服務搞好,成本有很高嗎?
這下真的打臉了一堆愛用日貨的忠實粉絲
所以車子真的是4個輪子地上跑
無論國產、進口
輪到誰也不知道

買都買了只能忍著點和車商協調消費者最大利益
像這種case是不是可以聯絡消保會詢問看看
台灣國0818 wrote:
等那麼久終於有人寫出...(恕刪)

你說的是「發現車輛問題後6個月內,車齡5年內」,跟這裡說的不太一樣吧。發現,跟通知不太一樣吧!車齡跟交付也不是同個概念。而且,如果雙方有特約當然優先適用。這條還得主張瑕疵有嚴重到解除契約,如何證明?
幫你加油 !! 如果要打官司我贊助1000元 XD 私訊我
很好奇,已3天多了,怎還沒有官方說明.
蛋捲公司怎麼感覺是來台灣撈一筆的,沒有長期經營的打算?
口碑建立不易啊...蛋捲高層有聽到嗎?
說真的去過展示間看過森林人的感覺真的很心動 也很喜歡
喜歡它的粗曠與豪邁 給家庭的安全感
但是面對到意美這個處理問題不積極的態度 心理很掙扎是否愛其所愛呢
怕到時真的遇上了 意美 這樣處理的態度會讓太座抓狂
對於樓主的事件 仍然希望最後有一個好的結局
看起來這公司好像都沒在處理嗎?
為何客服會這樣回答@@

cash999 wrote:
這個好笑~!樓主加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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