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隔天,該經理又跟我說有變化,就改去消保官討論,我也同意。
而且我本來方向機已經確定有問題,他是不願意出保固,才提議幫我拿出去維修,現在維修後,
原本的問題沒解決,又發現新的問題,我當然更加懷疑越修越糟.....
其中我也一直讓他測試,回廠了7次,最後只願意繼續委外維修,
但是說真的,再拆下去我除了浪費我的時間以外,這隻方向機被分解兩次,我真的不敢再用了....
我不會不和解啊,但是要看條件大家接受不接受吧??就算今天和解了,
要刪文避免傷害再擴大,我也會交代清楚最後的方式,再決定是否刪文,為什麼要不清不楚就刪文???
這樣大家更一頭霧水吧????
我就說我本來就打算,他們不處理我就自己處理而已了~~
而且消保官是消保官,發文是發文,我覺得沒甚麼衝突,因為這品牌的車子後續服務,
並不是我一個人可以左右他的評價的,今天會一面倒地批評,絕對是有原因的啊~~
最後有和解,我會站在公立的方式,表達事情最後的結局,
至少大家也看到原廠願意負責的態度,這也才是有肩膀的該做的,
擔心發文,影響商譽,那就改變啊!!!重新拾起消費者的信心啊!!!
他們類似的例子應該多倒數不清吧??難道他把所有對他們有意見的人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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