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為我朋友聽到不能退訂 所以沒有貿然的就訂下去
總結大家的意見 正反兩方都有
1. 訂了就訂了 不給退是應該的
2. 訂了 如果沒造成車商的實質損失 則應該可以退
3. 訂了 應該可以退 不然消費者沒保障
其實我個人是覺得 第二項比較有道理 第一項太保護車商, 第三項則保護消費者
不過咱也別公親變事主 要退訂的不是我 要買車的也不是我 只是晚上跟好友喝咖啡時 閒聊的時候聊到
印象中合約不是有甚麼"審閱期"之類的嗎? 或是當車商無法按時交車的話 難不成也不給退?
最後奉勸一些回文的年輕人 別那麼衝動 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發的是廢文 問人家幾歲人了. 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阿...
我朋友中年人了 收入頗豐 只是個性比較謹慎罷了, 不是大家想的 訂車訂好玩的 隨隨便便就要退的那種
在此也祝大家購車時 也都能保障自身權益 畢竟一般消費者 對抗車商大鯨魚 十之八九都是吃虧的
今天新聞 速霸陸才被投訴賣了有瑕疵的levorg, 不給換車 也不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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