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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紫被小黃撞了...但為什麼小黃看來沒什麼事....

tn00297763 wrote:
你也可以向小黃索取你的損失


你說你的工作是私人司機 沒車沒辦法載老闆上班


老闆一天發5000薪水

一個禮拜就可以叫他賠35000
...(恕刪)

之前跟小黃有撞過
回原廠人員跟我說
看到小黃能閃就閃就是這個原因
因為人家營業損失可以跟你配
修越久他越高興
最好大修一個月

至於你舉的例子我有問過了
一般老百姓是沒辦法講自己一天因為沒有車可以用
而少賺多少錢要對方賠你工作收入

而計程車他們工會非常強勢 是有營業損失公定價的的
撞到了這一條一定跑不掉 上法院也一樣

我問過是這樣
如有更懂的網友可以補充






載老闆上班一天有5000塊
一個月不休息就月入15萬了
那裡的司機那麼好幹阿?



LTY0626 wrote:
今天開工車子總算拖回...(恕刪)



樓主大可先不用那麼緊張,建議樓主可以先等交通大隊那邊的初步判斷出來再說,

初步判斷就是初判,也就是簡單的判斷,

如果樓主百分之百對的話,樓主你可是不用賠償任何的損失喔,

反而是對方要賠償你的損失^^

linpredator wrote:
因為人家營業損失可以跟你配


感謝大大
受教了

不知道有無保險項目是理賠這條的嗎?!
這樣就不怕跟小黃撞了
erial wrote:
感謝大大受教了不知道...(恕刪)


不過計程車營業損失是不管誰肇事都可以拿出來配嗎?
"配"是
1.合計起來按比例付還是
2.單方面(被撞車主)支付?
好奇怪...

按這Case,如果是把小黃營業損失也加進去,如1.
那小黃修越久,運將越不划算耶
假設小黃修5000,被撞車主修20000,營業損失1500*6天=9000,共34000
假設責任比3:7,小黃要付給被撞車主23800,被撞車主要給小黃10200
相扣等於23800-10200=13600(小黃付給被撞車主)
這樣等於被撞車主要自己再拿20000-13600=6400來修好自己的車
而小黃車主13600+5000=18600(這次要付出去的錢)

如果單純是(5000+20000)*0.7=17500,反而不配付比較少?

如果是2.
就變成被撞車主除了拿(5000+20000)*0.3=7500(修自己和對方的車外)
還要拿1500*6=9000賠小黃?
這樣小黃等於只付了17500-9000=8500修自己跟對方的車?
如果再修的久一點,豈不是小黃都沒什麼責任了?

有誰懂這一點的?
Bailysu wrote:
不過計程車營業損失是不管誰肇事都可以拿出來配嗎?
"配"是
1.合計起來按比例付還是
2.單方面(被撞車主)支付?
好奇怪...

按這Case,如果是把小黃營業損失也加進去,如1.
那小黃修越久,運將越不划算耶
假設小黃修5000,被撞車主修20000,營業損失1500*6天=9000,共34000
假設責任比3:7,小黃要付給被撞車主23800,被撞車主要給小黃10200
相扣等於23800-10200=13600(小黃付給被撞車主)
這樣等於被撞車主要自己再拿20000-13600=6400來修好自己的車
而小黃車主13600+5000=18600(這次要付出去的錢)

如果單純是(5000+20000)*0.7=17500,反而不配付比較少?

如果是2.
就變成被撞車主除了拿(5000+20000)*0.3=7500(修自己和對方的車外)
還要拿1500*6=9000賠小黃?
這樣小黃等於只付了17500-9000=8500修自己跟對方的車?
如果再修的久一點,豈不是小黃都沒什麼責任了?

有誰懂這一點的?
...(恕刪)

所以要請更懂的網友出來解釋囉
你算的很精細
不過我看不太懂(數學很差 呵)

我簡單算
假設

肇事責任
樓主三成 小黃七成

修車費用
樓主1萬 小黃5000

各自送進廠修五天


那就是樓主賠小黃
5000x0.3=1500(車損x肇事責任)
1500x5x0.3=2250(營業損失x肇事責任 這個營業損失我不確定要不要乘上肇事責任 忘記了 不乘就很恐怖)
共3750

(如果營損不用乘肇事責任的話 那就是營損7500+1500=9000 樓主是受害者 但反而賠更多)



小黃賠樓主
1萬x0.7=7000

這是肇事責任七三分的時候
如果五五分 小黃絕對佔便宜
還要看對撞的車等級還有毀壞的程度報修的費用
假設都差不多
小黃絕對多贏你一條營業損失


我的認知是這樣
不確定一定對唷

現在汽車設計的理念,是當事故發生時,不但要保護車內的人,還要保護車外的人。但是絕對不會是保護
汽車的鈑金以及車主的錢包。因為板金本身已經成為吸收撞擊力的重要一環。

所以那些只看鈑金就判斷車子本身安全性的人,可能得去買坦克。

看到這照片 讓我想到3年前也在這路口被側撞 位置也一樣 不同的是我被機車撞 真夠倒楣 在過路口前並無來車
快過路口後 左側玻璃旁就看到一張臉 嚇死我了 還好機車騎士有戴安全帽 肉又夠多 而我時速也不快 所以騎士摔在原地 沒重大問題腰傷爾已 而我呢 前後車門嚴重凹陷 後座玻璃破碎 其鑑定結果為 1.支線未讓主線 2.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 原以為我無應負責任 不過由保險公司協調下 依常規我要負擔3成 哀 當場無言 協調中給我的感覺比較頃向維護騎士 繳了11年保險錢 第一次報出險 居然這樣---- 隔年就換另一間保險公司了 害得我日後
開車在路上看到機車都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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