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成年人也從事某種行業,應該都知道買賣契約的法律效力,不能完全履約就只能被扣款或賠償而已,意美相應不理的態度令我十分驚奇。在法律面來說車主一定是站得住腳的,快100萬都花了難道連對方履約有瑕疵都治你不了,別鬧了,意美趕快出來解決吧!就最近交車的幾十部而已,橫豎也要像條漢子。這裡潛伏很多SUBARU車廠相關人員,麻煩跟上面講一下,這件事於法於情都應該有個解決,不要壞了口碑與新車主的好心情。
寫信去了,內容如下.您好,我最近買了FORESTER 2.5XT,去年十二月在高雄意美訂車的.對於車內喇叭減少的事,請你們交待清楚.因為當初在介紹11年式的車型時,你們并沒有提到喇叭從七顆減少至四顆的說明.所以我應當跟台灣意美爭取這樣的設備.謝謝!
rcarlosgo wrote:想請問, 如果交車未...(恕刪) 您應該不是這次交車的新車友吧 試想您如果繳了一百三十多萬然後晾在那邊 應該也說不過去吧! 不過不交車是個好方式啦 但是我沒辦法 這次進來的新車友 也應該沒辦法吧!
昨天我也寫了信去哭么早上就有人打電話給我,應該是客服吧她竟然說要賣車給我的經銷商跟我聯絡,想辦法解決要經銷商想辦法能不能將高音總成塞進去或是想辦法提供維修保養的免費服務這干經銷商啥代誌?重點是也沒人打給我啊還有拿誰的車試?還沒交車的車主的車嗎?
swath0327 wrote:昨天我也寫了信去哭么...(恕刪) 今天寫去,下午就回電了.只不過是高雄意美的主任,而不是客服.聽我抱怨完了以後,他說,原廠并沒留線在A柱內....所以明天會跟廠內技師討論.以上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