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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保險喔~~

開車分心改F1等級煞車也沒用
換台有自煞的車比較實在
意美死不進哀賽,沒輒

Lighter27 wrote:
好久沒發文.......(恕刪)


「前前後後大約修了一個月,還好我之間有出國出差,加上家裡有台備用車,所以沒影響到日常上班與生活。」

像這種車禍情況,可以在汽車「任意險」加保時,請保險員附加「車對車碰撞代車費用」每日定額給付方式處理,不過要注意應該是有保額給付上限:

我投保產險的條款:
車對車碰撞代車費用、竊盜代車費用(後面竊盜代車這個我沒保、因為多年素素路經驗告訴我應該難銷贓)

○○產物汽車保險代車費用附加條款

一、車對車碰撞代車費用
本費用項目每日給付金額依保險單上所載,但累計最高賠償金額仍以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給付期間為自被保險人將受損車輛移送至修理工廠估價完畢通知本公司勘估確認修理之日起,至被保險汽車修復完成可領車之日止。但遇下列事由所致者, 給付期間依下款規定:
(一)、被保險汽車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所致修理之延遲,給付期間應扣除上述延遲期間之日數。
(二)、被保險汽車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所致修理之延遲,給付期間包含上述延遲期間之日數。

二、竊盜代車費用
本費用項目每日給付金額依保險單上所載,但累計最高賠償金額仍以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一)被保險汽車失竊向警方報案日期第三日起(不含報案當日)逾 30 日而無法尋回者,依最高給付日數 30 日計算。
(二)被保險汽車失竊後若於 30 日內尋獲,除依向警方報案日期第三日起(不含報案日當天)至警方所開立之尋獲証明記載被保險汽車尋獲之日計算賠償日數外,另對於因竊盜毀損之所需修車日數再行給付之,惟合計最高給付仍以 30 日為限。



這個保險是面對車廠無代步車的有效作法,我的保險當初是請保險加代車費用總額25,000元、日給付2,500元,此部分保費大概是2,885元,可以考慮。
今年再寶石我應該會算一下要不要考慮待車期,因為萬一是損壞稀有零件帶料其應該會長一點...........

raphaie wrote:
看這樣...
我決定拿16萬去改煞車!...(恕刪)


駕駛習慣不改, 改啥煞車都沒用!

貼這麼近又不會讓你早一個小時到家...

好的駕駛習慣可以讓你賺好幾萬...
有eyesight的話,結果就不一樣了

Lighter27 wrote:
好久沒發文....結...(恕刪)</blo16萬喔…

我前2輛車是Mazda323…

車禍發生原因也跟你一樣…

前方緊急剎車我追撞上去…

但這麼一撞….

貨車鐵製保桿稍微掉漆….

我的引擎蓋成V字型且破洞…..

但引擎蓋烤漆+換新只要8000元台幣….

但說真的…你一撞只稍微變形…

真是粗壯的---東洋賓士….

請問樓主能夠把報價單分享上來看看嗎 ? 想知道換了些什麼東西 : ) 感恩
維修貴就算了

重點是這樣居然要修一個月

這種後勤難怪賣不好

真是可惜了這些好車

跑腿的 wrote:
...(恕刪)


國慘車年代、進口或國產零配件貨物稅政府是給不同的稅率,我以前國慘年代的Impreza大慶跟日本人決裂收攤後,整個零件就差了一倍有餘。怎麼比?
真關心價格的人也就買國產(組裝)車就好,買東西要考慮
1、「建置成本」(購車價)
2、「維護成本」(保養價)
3、「更新成本」(零件價)
真要比較就得下功夫每一項比一比,不要只看初始售價,最後變我們的幻象戰機一樣.......

現在汽車設計都是人命優先,所有引擎是這邊的零件都是可壯烈犧牲的「消能物件」,只要一撞下去、錢是一定得大把花的,

撞不壞零件、傷人
撞不毀生命、傷財
請問『東洋賓士』這稱號是哪裡來的?
是在說維修費嗎?
如果是維修費的話我能體會
因為你是在台灣買subaru
其他部分他有什麼能跟賓士扯上邊的?
Lexus維修應該也不便宜
為什麼Lexus不能當東洋賓士?

Kenny9006 wrote:
請問『東洋賓士』這...(恕刪)


這個「東洋賓士」稱號的濫觴,我看始於一位三代OBK車主吧(請該前輩下凡來自個兒說分明)
意即零件價格上超過他對該品牌價值的預期(「爛梨子假頻果」←請用河洛話唸一次)

若不這麼負面稱呼,給他個「東方的VOLVO」也可以(我看SUBARU也努力變這樣、但品牌價值還對不上價格),不過哪一天變這樣可能是SUBE迷的惡夢(應該也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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