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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ie 頭燈燈泡選擇?


tooru9062 wrote:
我原廠無改.......(恕刪)


我是為了下班行車安全當初才換燈泡的...
不然幹嘛花錢😒
照你的講法
不能太暗又不能太亮
那原廠的應該是很剛好才對啊

妳先說說妳的隔熱紙型號吧
應該是賠到太黑的型號

另外不要開遠燈照死大家,PLEASE




傳統燈炮
PHILIPS和OSRAM都有很多選擇
汽車百貨也都有測試按鈕讓妳按下去看亮度和色澤
不要太黃->黃金燈泡都不要選
不要太白->燈體太藍的那種都不要選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lb_415 wrote:
大家好,想問各位前...(恕刪)


又一個隔熱紙貼很黑,然後燈改很亮的案例
(但是本人聲稱希望從車內看剛好夠亮即可,殊不知對於來車或行人是爆亮...)

建議樓主在眼部隔熱紙挖洞,但是不要挖太大,以免露出鼻孔,這樣挖鼻孔人家就看不到了喔
也可以用可收折的玻璃紙,當想挖鼻孔時,就拉開來擋一下

而且以上兩方法都很省錢!
eric.li58 wrote:
IPF 日本的,開心...(恕刪)


燈型如何?,5000k真的還不錯,你怎麼知道ipf有賣5000k的,嘿嘿

6500k太高了
lb_415 wrote:
大家好,想問各位前...(恕刪)


提供給您參考

您應該要換掉的是隔熱紙,而不是汽車燈泡!

透光率不良的汽車隔熱紙在增強密閉性、保護隱私的同時,
毫無疑問的降低了車窗可見光的透射率,改變了汽車車窗的折射率和反射率。

拿前擋為例,汽車前擋屬夾層玻璃,即為雙層,如前擋玻璃貼膜後,窗外的景象投射到眼中需要折射四層,長期行駛帶來的不會是視覺舒適,而是視覺疲勞,且不利於觀察行駛路況。

若以為可以在前檔玻璃使用深色膜來達成防曬效果,但在夜間行車時與雨天行車時能見度極低,帶來的安全隱患得不償失! 

據國外研究表示,人類眼睛的可視距離是隨入射人眼中可見光的減少而降低的,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70%可見光透過率是人眼可視距離的一個轉折點

當入射眼睛的可見光在70%以上時可視距離減少的比較慢,當入射眼睛的可見光低於70%時,可視距離急劇下降,即正常情況下能見度為10公尺距離時,透光率僅為50%上下的前擋玻璃,能見度卻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正常能見度,也就是說,此時的能見度將不足3公尺,發生車禍的機率遠高於正常透光率前擋。

安全配備再齊全的車,只要選錯了隔熱紙,再多的配備也不安全
前檔及駕駛座兩側玻璃,請務必使用透光率70%的隔熱紙!



世界各國隔熱紙使用法規(圖片來源:網路)
美國



日本


新加坡



澳洲



韓國



馬來西亞



英國




中國




以英國為例,提供參考

英國道路車輛條例1986年法案詳細說明了英國窗戶調色的合法性,並且經修訂的規定了必須通過擋風玻璃和前側窗戶的最小光照水平。

對於在英國的法定窗口色調規格是:
汽車在1985年4月1日或以後首次使用通過擋風玻璃透光率必須至少為75%。前側窗(駕駛員頭部的任一側)必須允許至少70%的透光率。

使用非法隔熱紙的後果,則可能發生以下情況:
你可以被停止駕駛和罰款 - 警察可停止你的車 - 如果被認為危險駕駛,可以被給予禁令,可以被扣押!

您將被要求除下隔熱紙(這將花費),並提交您的車到警方驗車,確認已恢復。

如果你有事故,可以證明非法隔熱紙造成的視力下降是一個促成因素,你很可能會得到部分或全部責任 - 即使它不是在正常情況下你的錯誤!更糟的是 - 你的保險公司 - 如果他們站在他們正在看待完全接受責任的位置(因為你是錯的) - 可能會決定你的保險失效!你會看到自己的費用,包含自己的車輛和任何其他損害第三方車輛或財產。

aaaomc wrote:
照你的講法不能太暗...(恕刪)


隔熱紙是什麼型號忘了,要回家看保固卡才知道;另外我們都有在車外看大燈,真的覺得很不亮才有換燈泡打算,因為我下班走的路有好幾公里沒路燈,所以我不得不開遠燈,不然我根本看不到前面有沒有狗衝出來...而且一有人影我就會關遠燈,因為我自己就是非常討厭被燈照的感覺,所以才會選不要太亮但又不要影響行車安全的燈。
lb_415 wrote:
隔熱紙是什麼型號忘...(恕刪)


為了您自身的行車安全及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請您儘速更換汽車前檔隔熱紙!

不需再去查詢隔熱紙型號
只要是從車外看不進車內的玻璃,透光率皆不足70%

透光率示意圖(圖片來源:網路)




也不要再去想換多神奇的燈泡了……
越亮的燈光,只會讓您更看不清楚車燈投射區外的路況!
而且只會讓其他用路人在夜晚更加危險!


視覺的生理因素

人眼所能看見的亮度範圍極廣,不同照明程度的轉換,
涉及眼睛視覺系統相因應的調適過程,包括瞳孔大小與網膜敏感度的調整。

視覺的物理因素
 
失能眩光:因入射光線過強,使視網膜無法對焦而散射到其它區域,
導致視覺影像對比的降低,同時眼睛為適應強光縮小瞳孔,
阻礙其它表面反射光線的感知,造成瞬間環境細節感知能力喪失的現象。

不舒適眩光:視野中出現遠高於其它表面的亮度(尤其在觀看方向上的亮度),
所引起的眼睛不適


提供給您參考



lb_415 wrote:
隔熱紙是什麼型號忘...(恕刪)


妳這種方式是正確的,該用遠光燈就該用,遇到有來車就要切回近光燈,車過了再換回遠光燈。

妳只換燈泡,同樣是鹵素燈泡其實只是亮度稍亮一點,不會增加太多的投射距離;若是真的大幅增加,那豈不是近光燈變成遠光燈?這樣反而糟糕!
隔熱紙太暗+1,業代沒有幫你貼前檔專用的,因為我覺得比以前RAV4還亮,以前是舊款RAV4

eric.li58 wrote:
IPF 日本的,開...(恕刪)


看樣子內行的喔!應該是在台北市某軟體園區旁的車行吧~
能分享一下IPF照起來的光型或是在戶外開大燈的感覺嗎?我是NA的車主很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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