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G wrote:業務遇到樓主這種人...(恕刪) 合約押日期三天審閱期過了,訂金我認賠不同經銷商條件差很多,比價也很正常、是另一營業所經理說條件更優惠我才買XV只是認為業務有些說先下定再談條件好說服務也沒多好,退訂正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