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在09/10就已說明
2015/09/10更新 ================================================
意美已於9/9收回代步車~(原廠沒說原因)
另外大家都問金屬線外露(燒焦痕跡)的相關細節~雖然現場九個人都看見螢幕畫面與原廠說明,但意美沒提供資料給我,當場問ppt中一頁的錯誤代碼為何?得到的答案是稍後會說明,結果不一會就報告結束了!阿~不是稍後要說明錯誤代碼是什麼?怕我說錯造成意美的困擾,建議大家向專業的意美原廠詢問~-而我懇切地希望您也能將答案告訴我!非常感謝~
問題是已給你一次機會,為何要再給你第二次機會,講實在一點要是只發生一次,這事件不會鬧那麼大。
這間公司的公關及危機處理能力........真爛阿
天使.惡魔 wrote:
檸檬法汽車買主可以要...(恕刪)
車主決定買這一輛車就是基於信任subaru車廠整體的可靠性,能在車子運動中將自己及乘客的命保護好,subaru及其維修體系如果連這麼基本的體認都沒有,車是0分,維修是0分,人員0分,車廠更是0分。
如果閣下是車廠的人,我很遺憾台灣有這麼不知進取的企業及其所屬人員。
如果是法律從業人員,送你一個法匠不為過。
如果是路過的人,我只能搖搖頭.....冷笑幾聲
paperbox.art wrote:
2015/09/14...(恕刪)
無言,以後要跟不良代理買好的產品應該要這樣買了
此合約需經理級簽
1、保固期需留車檢查,一天代步金加時間補貼1800保固延期加一天,如諸此類推。2、保固期間判斷是否出保每次送交第三公正單位鑑定,費用車商出如經第三公正單位檢查為重大維安,罰金10萬,如鑑定重大維安所致熄火需拖車費用全程車商出。3、如保固期間內車子在出保帶料中,需要該零件才可行駛,按照第一項諸此類推,4、本車保固期間內定期保養一定入原廠保養。5、本車主有權入保養廠觀看,6、本合約一式兩份【口說無憑,特此立約】
呵呵,應該買不成@@賣的私喔!
消費者其實很想買好的車,也包括我,這原廠處理事情的態度,讓消費者很頭痛,請大家為自己權利加油,意美你自己也加油點,大家是看在Subaru才買的,不是看在你意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