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一下個人的看法
意美原廠也並非消極作為, 第一次故障雖不確定原因,但原廠不是直接更換線束總成作為處理方式,這與航空維修的方式一樣,為求安全模組化的更換零件,第二次故障原廠經理也有立即出面處理並開出原廠的補償條件,或許樓主要的不只是這些吧?所以沒談攏.
我倒是想請問樓主,你要向租賃公司提告,是表示安維斯租賃公司也不接受樓主解約或換車嘍,現在都沒說明安維斯租賃公司處理樓主的要求是什麼,意美原廠無法代替安維斯租賃公司針對樓主的要求做直接回覆,因為合約關係樓主要向安維斯租賃公司要求主張才是,訴求的合理性也是一要點,舉個例:最重視安全的飛機也會發生發動機熄火,處理方式該飛機停飛進行全機徹底檢查找出故障問題點,更換模組零件,修完後繼續飛,也沒有更換一架全新飛機,天空飛的就會熄火路上跑的我想機會是有的,所以法律會訂立有3次維修熄火的機會或許有此邏輯,不滿意就要催促政府修法,我開過多種品牌的車,新車交車時也沒給我不熄火保證書,換新車不是絕對的保障.
老實說我滿認同sop,沒有仔細去跑過找出正確的原因,又怎能把車修好,有看過靜止的車被檢查出異音嗎?
所以版主如果要提告就趕快,因為我們真的很想看到判決書,讓支持你的人看到好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