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制定--要求製造商對車輛缺陷負責,而不是經銷商對車輛缺陷負責
這是一個需要大家一起共同響應並且讓他成功的提議
車主們
你受夠了,當牽了一台新車,卻不斷的修,不斷的亮燈,但始終是沒個結果
,,看著自己辛苦賺錢買來的車,,一再的受到折磨,
直到被拖到過保後,含淚賣掉嗎??
甚至必須簽訂原廠的保密協訂才能獲得車商的賠償,,,但這之後又要面臨
被網友們說 被摸頭的罵名
業務們
你受夠了,,明明自己只是個賣車的,,卻老是因為車子的不良,,必須受到客人的怒罵
卻無從解決,只能蓋住自己的良心,,用個案來掩飾車商老闆的不負責任嗎??
這是個機會…請一起附議下去吧!!
車主是無辜的…我們也是辛苦賺錢,不偷不搶..只求一家快樂出遊,平安回家
業務是無辜的…誰願意賣一台車,,卻必須..看到客人一直進出車廠不停的修
明知車子就是有瑕疵,,卻必須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這是個機會,,雖然 今次就算附議過了,,前方也還是未知數
但 這次不做!! 前方就只是一遍荒野,
,最終….只能成為眾多無良禿鷹的腐食罷了!!!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f143af7-1c67-4c7b-a68b-55a4c533a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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