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包裝垃圾的處理?....(UPDATE..轉貼政府對策供參考)?

在COSTCO買東西,有些都是用PLA(聚乳酸)環保材質包裝,
像是水果的透明包裝盒等,上面都有標示可掩埋處裡(當成廚餘處理),
不過,家老當然不知道PLA是什麼碗糕!!!一開始仍以為是一般塑膠,
經提醒後...研究一下,不以為然的表示...看起來都一樣......
表示:清潔隊員一定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收垃圾時如把這些環保包裝丟到廚餘桶內,
一定會被投以奇怪的眼神(啊,是死白目喔!!塑膠亂丟),不想多費唇舌去解釋,
所以就將它們和塑膠回收品放在一起去回收。

不知板上的大大們如何處理????有人投到廚餘桶過嗎???
2009-03-18 10:52 發佈
PLA 就直接當成一般垃圾處理 不管是掩埋或焚化 都是他最佳的處理方法
千萬不要把當跟塑膠回收放一起
因為他會把回收的塑膠料破壞
也不要跟廚餘回收放一起 因為廚餘回收是要製成有機肥料的 PLA分解也沒有那麼快
ckh0610 wrote:
PLA 就直接當成一般垃圾處理 不管是掩埋或焚化 都是他最佳的處理方法
...(恕刪)

感恩。
較小的,應該還擠的進垃圾袋(台北市的特色)......
但是那個裝蘋果的,實在又厚又大,把它直接丟垃圾車,
應該會被無知的,應該說..未受良好教育訓練-的清潔隊員開單或白眼吧!!!

當初好像就是"好"市長當署長時,大力提倡的環保包裝材,但是產品出來了,
卻讓人不知到後來怎麼處裡,還要自己想辦法,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這回事...

(GOOGLE了一下,發現還真的很多人像家老一樣,
嫌麻煩就直接當成塑膠一起回收了。)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google到一些近期政府對於PLA處理方案與新聞,也給大家參考參考:
看來舉手做環保的學問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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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合新聞 更新日期:2008/11/27 07:50 記者鄭朝陽/台北報導

這是你我都熟悉的「隨手做環保」情節:在超商買水果盒的小晴把透明的塑膠盒、蓋,都放進「塑膠類」交給清潔隊員回收;張爸爸也把大賣場賣的透明雞蛋盒、超商的思樂冰杯和杯蓋歸成塑膠類垃圾回收。

沒想到,這些用心卻可能讓辛苦回收再利用的塑膠廢料報銷,因為這些標著「PLA」的透明容器,全是「非塑膠」,材質是自然分解度九成以上、可堆肥的聚乳酸(PLA),主要原料為澱粉等天然物料,摻在塑膠中回收,整批塑膠就無法再利用。

據估計,台灣一年使用PLA約一千三百噸。PLA的透明塑膠外觀和一般塑膠PVC(聚氯乙烯)沒有兩樣,由於宣導及標示不清,讓消費者直覺以為「也是塑膠」;回收商收到這些PLA,卻對回收塑料有了破壞力。

環保署廢管處長何舜琴說,正考慮公告PLA為「強制回收項目」,並改善容器的標示特徵,消除上述亂象;但制訂回收機制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林建輝認為,若規定強制回收PLA,恐增加業者負擔,原本單價就比較高的PLA將失去競爭力。

台灣區塑膠製品工業同業公會主任委員彭理才說,近來許多塑膠回收業者發現回收的透明塑膠品裡摻了許多PLA;但因石油提煉的一般塑膠和玉米製成的PLA分子結構不同,用兩者混合的塑膠原料製作杯、蓋新品,表面的塑料會剝離,「成品全報銷,不知要找誰賠。」

消費者弄不清楚,將PLA當塑膠回收,回收業者只好用人工在成堆的回收塑膠品中設法挑出來,但難保能百分之百挑乾淨。

立委田秋堇表示,PLA不一定是環境友善產品,其主原料為玉米等食品,可能推升糧食價格,且種植玉米使用農藥、化肥是否汙染環境,以及屬「用過即丟」的產品特性,都讓人懷疑它的環保效果。目前歐盟對PLA的應用相當保守,有些國家甚至禁用。


環保署去年強制規定,家樂福、大潤發等量販店,以及頂好、松青等超市的塑膠容器都必須逐年減量,改用PLA等可自然分解材質的容器。

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表示,像思樂冰杯蓋和大杯身都用PLA,它屬於一般廢棄物,即使被丟進超商的資源回收桶,也會挑出來丟棄。但民眾如果在家裡丟棄或回收,業者就無法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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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回應篇]
環保署回應報載PLA不能回收案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表示,為了節約自然資源,逐年減少以石油等耗竭性資源製成的包裝容器使用量,於96年公告規定量販店及超級市場應逐年減少塑膠類蛋盒、托盤及包裝盒的使用量,第一年及第二年減量率應分別達15%及25%。減量方式則包含商品裸賣及容器輕薄化,無法以上述方式達目標減量率者,再選擇改用塑膠以外替代容器。該政策目的係希望業者以裸賣或材質減重方式來減少對環境不友善的塑膠容器的使用。但業者因商品販售需求、食品衛生安全等因素,部分產品項目無法裸賣而改採其他替代材質包裝。該署澄清,並無報載所述以強制方式指定業者使用特定材質容器之情形。

有關日前報載生物可分解PLA容器摻進回收塑膠,影響資源回收體系乙案,環保署回應指出,該署已完成內部評估,擬依廢棄物清理法將生物可分解容器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以提升分類回收誘因,促使其妥善回收處理。

環保署說,目前PLA之用量每年約1,300公噸,遠低於目前已公告應回收塑膠容器每年回收量17萬餘公噸。然而少量的PLA混入塑膠回收體系,仍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因此該署已針對生物可分解容器的回收過程耗能、二氧化碳排放、回收處理成本及管道等面向完成內部評估,擬將生物可分解材質容器公告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並將於近期預告草案並公開徵詢各界意見。

環保署表示,垃圾強制分類規定民眾將垃圾分為廚餘、資源物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民眾可將PLA材質之容器,分類放置於資源物中,未來於公告回收後將規定標示適當之回收標誌,並提供回收業者適度的分類誘因,以達到PLA分類回收之目的,並避免混入塑膠類可能影響塑膠之再利用。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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