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要有照片為證,這樣才能說服別人
我先來說我的例子
我是租給一位小姐,這個小姐前半年付租金都很正常,但過了第七個月,就開始延繳,但最後還是有繳,這樣的情形已經八個月了,但我心地好,想說出門在外,繳房租是很累,有時還給她用分期繳,但在今年一月就開始就跟我說,因為公司沒有發薪水,可不可以延到除夕夜那天在繳,結果我就儍儍的等到除夕夜,來了一通簡訊,說真的沒有錢,要我等到2/5一起二個月租金給我,我想大家都是出門在外,給個方便,因為太好心了,就說好,到了2/5還是沒有把錢匯進到我的戶頭,就跟他連絡,又說再延個十天,我也想說,好吧,可能景氣不好,到時如果真的沒有錢,可以不用全部付,先付1/3(二個月的租金的1/3),可是到了2/17,還是沒有付,打電話也打不通了,就去門口留一張紙條,請他回電,過了二天,又收到她的簡訊,說最晚2/25一定全部給,結果..........
2/25 來臨了,錢還是沒有匯進來,問了住戶的總幹事,說很久沒有看到我的房客了,想說會不會發生什麼意外,連同總幹事一起開門進去,這樣有人證比較不會犯法,不可思議的事情來了,
我是到了垃圾場了嗎?我家的門是任意門嗎?直接把我帶去垃圾場,回了神,才知道那個還是我的房子,只是垃圾多到不像話,真是心中大聲喊他媽的XXXXX
這個人我在這公佈,希望下一位房東不要受害
姓名:高X妤
戶藉地址:台北縣三重市中山路XXX號21樓
身高:大約 150-155
手機連絡號碼:0938-XXX-588
大家就來看這個不可思議的垃圾場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