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銀行查封他人地下車位產權issue(急)...

我在1年半前結婚後所購買2手公寓的地下停車場即將有別人產權要被銀行查封!!不知道會影響我的權益嗎???

法院2/13在車道入口處張貼紙張告知其他住戶,本地下停車場總計92.65平方公尺,而(X產權人)地下停車場1/4產權因與銀行有債務問題要被查封,其他相關產權人如有問題須於20日內提出...

下方是目前地下室停車位的劃分圖:
關於銀行查封他人地下車位產權issue(急)...

問題1:
如圖所示本建築物屋齡14年共7樓14戶,剛開始規劃時建商是規劃4個停車位+機車停車場,但是當初購買某些住戶反應地下室完全停不下4部汽車,只能停的下3部進出.,於是建商在又重新規劃地下停車場變更換3個停車位做出售,但建商好像沒有去做地政變更,所以有一個汽車位產權留在建商手上,請問建商這樣算合法嗎???(小弟後來發現我的地下室停車位產權單上寫的也是92.65平方公尺占其中1/4!!)

問題2:
地下停車場總計92.65平方公尺,我的地下室停車位產權上寫占1/4產權,但是並沒有詳細標示哪一個部分是我的,而住戶只是依照當初建商2次劃分的分配樓層車位停入.,銀行查封會怎麼做???會不會隨變找其中一個車位查封掉???

問題3:
目前要查封的1/4產權就是當初建商手上亂規劃多的一個停車位,但是建商已經倒閉樣子,且不是本公寓住戶,只是不知道銀行哪裡查到倒閉建商手上的不動產權狀,請問現在我們還可以去申請作重新變更為目前規劃狀態嗎??


為了保障小弟停車進出權益,請各位先知提供一些相關處理經驗及知識惠賜給小弟我感激不盡!!!
2009-02-14 13:36 發佈
一般法定停車位 因為不能單獨所有權登記
所以都是灌入公共設施持份
也就是有買法定車位 公設持份多些
但是都會有約訂分管契約標示車位使用權位置
如果建商無房屋產權仍有車位權狀
可能是 所謂獎勵或增設停車位
或是因為81年以前車位可單獨登記權奘

不管如何 建議你先依照強制執行法提出異議之訴吧
要注意時效 執行終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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