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區大樓住戶不分攤公共電費,如何因應

原本以為所有的社區住戶都必需分攤公共電費
但手邊有一張小公的電費單(有點舊,是95年12月-96年2月的)
背面說明寫著
實際分攤用戶數=申請分攤用戶數-停止用電戶數-取消分攤用戶數

並說明有下列狀況時,台電無法強制其分攤(需管委會協調其辦理公共設施電費分攤)
(1)未申請電費分攤者
(2)新申請用電者
(3)停止用電後申請恢復供電,不願意繼承原用戶之權利義務,而選擇重新申請用電者

我查了全社區的電號,我懷疑有第三種情形出現
因有一戶的最初電號捨棄不用,改用新的電號.且之前查過97年10月電費
全區有電錶戶數(59)+本棟小公有電錶戶數(18)=77,比電費單上顯示的(76)多了一戶
因為改電號的住戶跟我不同一棟,所以扣除這一戶後剛好穩合
過兩天我會再跟台電確認之

不清楚有沒有弄錯
但,假設真的有用戶使用社區的公共用電,卻不分攤,大大們會如何處理?

****11/23,16:36**********
我查到一戶電費異常
以97年4月為例,該戶601度(不含公電),電費應為1382元(用網路的公式算的),總金額(含公電)卻僅有1433元
同期該棟另一戶525度(不含公電),電費應為1199元(用網路的公式算的),總金額(含公電)為1595元
感覺上那一戶的電費應該沒有分攤公共用電(用電多,總金額卻比較少)

確定不是軍眷優待電費,因為會更便宜(同一棟剛好有軍眷)
2008-11-23 15:20 發佈
alex6619 wrote:
原本以為所有的社區住...(恕刪)

呵呵~~是有這些漏洞沒錯,當然是請管委會出面協調囉!

乾脆取消分錶,公共用電由管理費支出,這樣也沒有大小戶同額分攤不公平的問題.......
謝謝大大的回答
不過,用管理費繳交,就要調高管理費
阻力會很大
而且要修改規約,可能會變成高難度的任務
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呢
alex6619 wrote:
原本以為所有的社區住...(恕刪)


總電費=(1)自宅用電度數換算適用的計價電價後+(2)已分攤小公電費+(3)已分攤大公電費

(1)的費用會因為適用的計價電價不同而有不同電費.但是(2)(3)同一棟有參與分攤的.每戶都會一樣費用.

"有一戶的最初電號捨棄不用,改用新的電號.真的有用戶使用社區的公共用電,卻不分攤,"
用管委會名義去將該未分攤那戶申請分攤大公電費即可.
需要的文件有: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有要全體分攤的決議內.
保證切結書
管委會證件
申請書
詢問台電應有答案.

最近小弟才去辦過.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村民 wrote:
總電費=(1)自宅用...(恕刪)

感謝村民大大的回答
我會打電話到台電問清楚
不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麻煩一點,可能要等到明年八月了
因為之前沒有這樣的決議
住戶規約裡面也沒有
如果為了一戶不分攤公共用電,就召開臨時會,好像又有點小題大作了

不過,無論如何,真的很謝謝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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