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一則新聞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6/17/18bo2.html
突然想到朋友有一間舊房子 也是年久失修 賣又賣不掉 如果乾脆免費租人兩三年(或者用很低的租金) 不僅有人管理 而且房客還會協助整理舊房 豈不一舉兩得?
不知道站上大大有沒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
此房位於士林 故貼於北部房地產版 版主如有意見 可以將之遷移至綜合討論版
補充一下 有人問是不是在深山裏
這間房子在士林區社子一帶 不在深山裏 我覺得當做一般住家不是問題
喔 還有 房裏某個角落有漏水現象 應該是房子太老了 從樓上漏下來的 所以有一大片壁癌 裏面衛浴設備也都在 只是因為停水停電 所以搞不清楚到底能不能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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