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剛買輛 重型機車~~說也奇怪
平日上班地點也算是公寓電梯大樓!地下B1 B2 都是汽車 機車 都能停車(當然都是停在自己車位格子內) 甚至該大樓 還劃了一堆機車格出租勒!!
那知 回到家 也是公寓電梯大樓 一樣停到自己的車位內 居然停了一個多月 被貼了一張紙
上面寫著 依據大樓管理辦法xxxx拉拉雜雜一堆 地下室停車場不能停放機車
問題來了 1.住家這棟樓有戶外機車停車場 就能在大樓管理辦法內訂上這條 禁停機車的條文嗎
2.更其怪的是 一堆人 在它的停車格內放置私人物品這樣沒事.反而我停的是機車說不行
3.這樣的問題我該怎辦呢
4.目前我仍不管他 照停不誤 也沒人來抗議 (心理想會抗議的人應該是吃飽太嫌的人或眼紅看我 騎重機吧!因為我停的地方完全在我車格內.甚至偏偏我的車位在最裡面不說大家還不知有停一輛機車在這)
5.真的很好奇.就法論法我是對的 還錯的啊~~~真是不懂 停車格不是我的產權嗎.在自己的停車格內停車也不行 真是怪
自己買的車位不能停自己的機車?
如果我有戰車停的下 我也是照停不誤 咬我嗎
給我亂來我就告死你 告到你媽媽不認識你
上次不是報紙有寫一個管理員去清掉住戶的車位雜物
結果被告 連主委都有事

自由時報的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8/today-so3.htm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