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間二手屋,結果前陣子收到某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的信件才發現,之前的屋主讓一些親朋好友把公司行號登記在這間屋子,而且在賣我房子後那些人也沒把公司行號移走,也因此今年房屋稅就無法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老實說有點不高興,不過人要向前看,雖然今年已來不及了,但至少明年不要再重蹈覆徹。所以我想請問,我要怎麼做或是找那個政府單位才能把這些公司行號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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