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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凶宅(8/26更新)

凶宅的案件通常乏人問津,
七月,從同事的口中得知了這個案子
有人問我會不會考慮凶宅,(同事有去看過,她覺得毛毛的)
在小妹的認知,凶宅,是帶著怨念在該建築裡自殺或是他殺
但是這個案子...

坐落地點:台北榮總旁,石牌路.近捷運石牌站
被定義為凶宅的原因:屋主罹患不治之症,不想拖累家人,燒炭自殺(這個月發生的事)
屋況:屋況良好.雙拼華廈,無暗房,格局方正,有一機械式停車位
屋齡:10年
價錢:比附近房價便宜8萬/坪

我想買來先隔成小套房租人,過兩年可以獨立後再搬進去住
可是家人多持反對意見
可是我覺得,哪間房子沒有......沒有人過逝過?(新成屋例外)
以前的人要臨終前還不是堅持要送回家才嚥下最後一口氣?

因為不是兇殺案,所以我覺得ok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大家會考慮這樣的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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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bestwishes推一下這個問題
bestwishes wrote:
不好意思插花問一下:
若高樓層住戶從該樓層門廳(公設)窗戶一躍而下,墜落二樓露臺身亡,
這個高樓層戶算是凶宅嗎?更冤枉的二樓算嗎
2008-08-23 18: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凶宅 8/26
自已及家人只要不在意 是沒什麼問題

但 最重要的 若干年後在賣房子時

就要有認知 你當初相對買的便宜 相對賣的就會便宜

附帶一提

這種兇宅 在銷售時 買方是天主教或基督教遇到的阻力最小....

一般台灣人 是會care的

小弟也會care ^^"



補充一下:
兇宅的定義 是非自然死亡
燒炭自殺 是屬於非自然死亡的一種
妳若是真的要買這間房子
簽約時會在合約上 加註一條"但書"
<<買方已知悉此屋有非自然死亡之情況>>
目的是在於免責 順便說明三方皆已知道此一情況 (海砂 輻射 紅黃標 捷運地下穿越 其它 亦同)
在銷售時 仲介也會在不動產說明書上 註明此屋是兇宅

有加這條但書
對賣方及仲介還有買方都有保障
沒加
買方反悔不買時 會有很多問題產生

所以在若干年後 若是妳要賣這間房子
妳又沒特別告知下一手買方 這間房子曾有非自然死亡發生
也許會衍生很多問題出來

業界就遇過這種事情
當然 雙方及仲介免不了上法院一趟 去向大人陳述事實經過 XD

所以 要不要買該不該買 決定權在於妳
我是想要自住 ,不會把它賣掉,
因為現在和家人同住(也是住石牌)
又沒有很多錢買這裡的房子(新成屋要45萬/坪,中古屋也要30萬/坪)
想要搬出來,剛好這房子又在附近

那...我決定要買的時候需不需要跟他"擲盃"徵求同意呢?
給妳一些建議
一般有非自然死亡的房子
會比照市價至少打8折起跳
折數的多寡(5~8折) 依你主觀的認知而定 (當然 屋主也有權決定要賣妳多少 價格雙方高興滿意就好)

一般來說 人走後 陽世間的家屬會到現場招魂
招完魂 理論上 它就不在這間房子裡了.....
那妳要給誰"擲盃"哩 ^^

兇宅唯一有問題的 就是心裡及宗教的認知
房子本身的結構 不會有問題 (火燒除外 要由結構技師認定)
只要妳能克服心裡因素即可

看了一下妳的個人資訊 妳似乎已經有老公了
要不要問一下老公的意思 看看他的意見如何 會比較OK一些
畢竟買下去 就是要住一輩子(或一陣子)的


最後一提....
兇宅在出租時 也要告知哦....
要隔成小套房租人, 有良心的話希望也可以告知房客! 畢竟很多人會care!
談到這個兇宅
有些東西說出來 大家分享一下

近三十年前北部有一件震驚全國強姦分屍案
在今年初 當時案發地點的樓上 有屋主要賣屋
該屋與案發地點不同戶 不同樓層

試問 屋主和仲介在賣屋時 要不要告知這個訊息?
對房價有沒有殺傷力?
我是個買不起台北市房子的路人甲...

反正是閒聊嘛,所以我想我也可以聊...


我不會買,更不會租...


因為我不希望未來我或我家人發生什麼不順遂的事情時,會怪罪到這些事情上!

講白一點,就是不想被家人指責為何買這種房子『帶賽』他們...


才便宜8萬/坪而已,換句話說不過差個200~300萬元

如果台北市的房子都買的起的話,會差這一點嗎?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oselilylee wrote:
可是我覺得,哪間房子沒有......沒有人過逝過?...(恕刪)

說的很好
只要想想一些千年古都,百年老宅,裡面沒死過人嗎?
真是想太多了
南京大屠殺過後南京城就沒人敢住嗎?不是吧?
………
……
說是這樣說
可是,在意的人就是會在意,在意的話就無法平常心待之
再者,【打從心底這樣相信】和【勉強說服自己這樣相信】是不一樣的
我看妳應該是屬於後者(不然也不用來這裡問以壯聲勢)
加上你的家人又極力反對
我看妳還是放棄吧
畢竟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隨口說說俚語,不是烏鴉嘴
以後只要發生了不順利的事你家的人百分百會怪罪是房子害的
再來就是無止境的爭吵(重度迷信的人是很番的,無法講理的)
最後可能會讓妳家庭失和+精神耗弱
那麼本來沒事也會變成有事了

所以妳還是別買吧
ps.就算租人也要事先告知喔,不然很可能會糾紛不斷(而且也不厚道)
無關流行 wrote:
說的很好只要想想一些...(恕刪)


+1 這位大哥所言極是~
樓主三思啊 XD
agree.

God bless her, A LOT.
阿彌陀佛 保佑她, A LOT too.......

99.9%客人還是能避就避, 甚至連看都不看.

acelucifer wrote:
+1 這位大哥所言極...(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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