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餅十二 wrote:是覺得哪一條...(恕刪) 訂金四成偏高了,但可以接受;“鐵材進場三成,鋼板進場兩成”,啟不是材料一落地,都還沒開工,我已附了9成貨款。其他條款也是將業主壓死死,有哪條是在規範施工廠商?請問工程業界的規矩都這樣嗎?這次屋瓦換修含廢棄物清理,廠商估價近 60萬 所費不低,所以對於合約事項較為注意。
yu_gimmy wrote:老屋要將“屋瓦”翻修...(恕刪) 我以前換修鐵皮屋頂, 總工程款約 15 萬, 我是先付二萬, 工程完工付清尾款.不過估價過程中, 我沒討價還價, 一口價 ! (已經有別的廠商估過價.)幾個月前修傳統屋瓦, 是將舊屋瓦與屋頂舊的掛瓦條清除後,屋頂鋪好防水毯,與釘好掛瓦條.並清除垃圾與屋瓦運到後,付工程款 50 %, 屋瓦鋪好完工後再付工程款 50 %.以上工程不是同一廠商. (應該是賭工程完工, 是否滿意,比較重要.)
十年前我家整棟包鐵皮,師父拿了一張手寫的估價單,一百二十多萬,沒任何契約,就給他做了,期間跟我先要一些工程款,二話不說隔天領現金給他。鄕下地方的小包商,找岳父認識的,也沒多問,做口碑的,也不會打廣告。在都市,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