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中古屋所在的社區每一戶的玄關門都是一個外推門+一個內開門(聽說是當初建商統一裝的),因為我的外推門一打開就會遮住隔壁的門,讓他完全無法開門,所以我想把外推門拆掉加上用包框的方式換內門。
問題點如下
1.門廠說包框屬於修繕沒有動結構,不用防火證明,也無法換防火門(他們家堅持守法)
2.管委會說如果只有我拆外門和大家不一樣,之後安檢有問題要自付。
請問有人碰過類似狀況嗎?如果只是拆外玄關門,裡面包框換門是否需要防火證明?
安檢人員會因為全棟只有我拆外推門就特別要求內門要防火嗎?
你現在內門門扇有防火證明就必須要換防火門扇
2.管委會說如果只有我拆外門和大家不一樣,之後安檢有問題要自付。
內外門才有影響逃生的問題,你拆掉會影響鄰居逃生的外門不會有問題。
哪有住戶A開門會影響另一戶B開門的配置
這發生火災逃生也是擋路影響生命安全
有關消防問題應該去問內政部消防署或地方消防局
安檢單位是委外有時人員素質不佳具有主觀意識就會拿雞毛當令箭找碴
管委會內規若沒有硬性規定住戶必須統一外觀住戶自可變更也可以硬ㄠ損壞
作法
1.所有問題email問內政部消防署或地方消防局信件答覆內容並列印
2. COPY一份當年度的管委會內規,後來再改規定是既往不咎
3.以影響鄰居出入安全為由行文給管委會備查一式兩份讓主委知道回覆
.. 附件是換門的材質符合安規還有主管機關的答覆
4.換門以安全防火材質為考量留材質證明資料和交易紀錄
5.安檢找麻煩時出具以上資料堵嘴
只要得到消防署或消防局答覆無違法之虞又有佐證資料
自負後果可以解釋管委會不敢背書承責或默許之意
以前很多建商直接把外門做起來,以前不抓不代表沒違法,以前不抓不代表以後不會抓,現在新大樓都不准安裝外門了(印象中是這樣),但是舊公寓已經是既成事實,所以沒影響到逃生動線的就不會要求拆除。
城中城火災之後,約兩三年前很多舊公寓被要求拆外門,一直都有法規只是以前不抓,突然在兩三年前台中大規模稽查,很多公寓大樓都不合格,被要求限期改善,不改善可能要罰六萬,這新聞應該都能查到!!!!
我要是你鄰居,我會堅決要求你拆掉,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呀!!!!!!
至於管委會說安檢問題,會影響到安檢的是內門硫化銅門,外門幾乎都是紗窗,完全沒有防火防煙的功能....
我的資訊可能不完全正確,管委會說的也不一定正確,但是你可以往這方向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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