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時 客廳天花板大滴水
因在上班 所以請師父與四樓屋主去
然後我視訊看
師父看後發現是頂樓公共空間天花板基水,
滲到4樓再滲到3樓。




請四樓屋主要維護好他四樓
四樓屋主說 水又不是從我家出去的
你要就叫全部住戶修頂樓
我就出我那1/8
與他說這樣會寄存證信函請他處理
四樓屋主說你不用寄那個就直接告
反正水源不是我家出來的
是公共空間的積水,我又不住這邊
與他說那屋主有維護房屋的責任,你沒將房屋保管維護好,是否房屋賣掉讓另一個會維護房屋的人來處理。
回我能空這2X年就是不缺這個錢。你要家裡漏水就去找整棟的人處理 不關我的事。
這周有與整棟的住戶開調解會,住戶們說他不處理不愛惜自已房屋,為什麼要我們出。然後也不同意,而這四樓的當事人則是完全不出面。
二樓的叔叔是說 用安全問題去說 因為四樓前陽台的天花板水泥塊都掉下來 最近有一塊又快要掉了,叫他要整理房屋 不然影響安全。再叫他連漏水一起處理
但今年五月份就有發生 四樓廚房積水漏到我廚房 但四樓來了也不願意處理 說雖然是四樓排水孔不通 但水是從對面四樓過來的,要通水管就是對門四樓與你們三樓要出錢 因為他不住這邊。水從對門來 被影響的是你三樓
想請問有碰過類似的狀況或是怎麼樣會比較好處理的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