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給仲介賣房,相信他們所以資料都給仲介了解,後來也有一些買家想便宜買,我不想賣之後,過一陣子開始收到 都發局說我違規的事件,要連續處罰直到改善....因為店面有出租,合約未到....
陽台外推的部分,因為外牆要修改很多,變成都需要打掉才能恢復原狀....很頭痛…
1有請教建築師了,因為容積已滿無解,如果仲介或買家一直檢舉一直罰,感覺就是要逼你賣房子,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2怎麼跟都發局協商可否等合約到齊,再恢復呢?
3另外都發局要我回文,問我什麼時候完工的? 請問要寫的越久以前完工,這樣是不是越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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