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地震過後,我們社區也有不少住戶家中出現裂痕,我家也有,但縫隙不大,其他住戶有的又大又長。但總幹事詢問鑑定協公會,收費相當高,每個獨立戶都是屬於單一案件,光是派人用肉眼查看收費就五千塊,其他各種鑑定費用夯不瑯噹加起來十一萬起跳,修繕費用還要住戶另外自己找,鑑定工會只負責做鑑定。基於如此,我們的管委會決議公共區域由管委會處理,私人領域,就自行處理。但我個人認為,集合式住宅大家都是生命共同體,比較嚴重的住戶,可以補助分擔費用,好過該住戶直接賣房不處理,其他不知情的住戶,繼續住在有安全隱憂的大樓。但我一個人也無能為力,只能尊重多數人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