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貴寶地請教眾多先進家裡一樓的房子主臥房後面有庭院(這棟建築當初是因為舊屋兄弟分產打掉重建,我們家當初爭取到一樓,其他的樓層再來抽籤但是蓋好之後因為沒住一樓這邊,就變成大家停機車了主臥房走出來就可以牽車了)目前由所有樓層住戶停放機車而該庭院完整的圍在主臥房外面想請教各位先進如果我們家要把該庭院收回專用不知道會不會法理上站不住腳呢?
ronaldo.yeh wrote:來到貴寶地請教眾多先...(恕刪) 土地所有權若是您這戶專有,那當然沒問題,反之,若是與樓上各戶共同持有,那必須各戶同意由您專用才行,最保險的方式是由各戶簽署「約定專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