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小弟購買新房為社區型共有八戶,建商說會撥5~6萬塊給用戶當做基金如以後修繕如電捲門之類就不關他們的事了..小弟有朋友也是社區型也是八戶不過他們撥的款居然是小弟建商撥款的兩倍多,他當時買的價位約300多萬,小弟社區住戶都買約近600萬,想請問一下這個撥款的金額是如何訂義的,政府有一套正確的算法嗎?小弟不想再讓建商給矇騙了,如果建商這次又不老實想給少,那這次小弟就真的要起來為自身權益跟建商討回.....
請去詢問各鄉鎮市公所,政府好像對各社區成立管委會都回提撥一筆錢補助而且好像也有明文規定,建商要提撥銷售金額的一定比律做為管委會基金你上網查一下"管委會基金",奇摩知識上就會有很多我學長有遇到過很惡劣的建商建商成立一個未經住戶同意的管委會,先跟建管科申請了補助然後又沒提撥一定比例銷售金額的錢給住戶管委會使用
14789 wrote:這筆錢申請時,需起造...(恕刪) 小弟查了一下公共基金的算法....參考如下:一.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二.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者,超過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三.逾一億元至十億元者,超過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四.逾十億元者,超過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不過他是說 依據「建照上的工程造價」計算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我們要從何得知建商當初的工程造價是多少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