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地址似乎可以有好幾個戶口
房客欲徵求同意
要將他家的戶口遷到租房的地址
這樣日後會不會有麻煩
有個房客在幾年前偷偷拿水電費帳單跟租賃契約書到地政事務所申請二類謄本
再拿二類謄本到戶所入籍, 一入就是好幾年; 後來房客因故搬家, 信箱老是收到健保局、法院、討債公司寄來的信
甚至出現黑衣人站崗, 差點給我的房子潑大便、撒紅油漆, 由於聯絡不到房客, 驚覺事態嚴重才打電話到法院查詢
原來房客在N年前將戶籍遷入, 而我確定沒有這回事!!
一番折騰後經過高人指點, 拿出土地權狀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逕遷, 將房客的戶籍遷到戶所
透過戶所查詢全戶資料, 這一查不得了, 阿貓阿狗阿虎阿鼠通通寄居進來
原來前房客自己登記成戶長, 一堆狐群狗黨都遷進來了, 連偷生的小嬰兒都有
更慘的是, 房子要賣出, 土増稅不能自用只能一般, 白白多給政府將近20萬的土增稅
請問你還敢讓你的房客落籍到你的房子嗎?
內文搜尋

X